4月1日,由清华大学互联网研究院组织的第九期“平台经济学”沙龙在京在召开。当期沙龙以“数字经济学原理:产业逻辑与数据价值”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就数字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共同探索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模式。
会上,徐晋博士作“论数字经济学原理”学术报告,从离散主义、制度价值论、稀缺二元性、量化理性、分布效用分析法、数字大生产、深度博弈论、平台模式、社会异化、数字建构等十个维度提出数字经济的十大原理。
关于离散主义,报告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思想上巨大的冲击,需要重新定位,思考虚拟和现实的关系,需要在离散主义哲学视角下,在现实和虚拟的离散空间中解构、表达、重构高度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并分析其单位要素之间、单位要素与社会整体之间的结构关系和基本规律。
关于制度价值论,报告认为,在数字经济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权限、会员资格进行设计的重要理论前提就是制度价值论。目前,机构或企业的行为已经广泛介入到制度规定和输出中。在数字空间中规定社会价值体系,相对而言成本低、效果显著。徐晋举例,在数字空间中规定虚拟资产等数字产品的测度空间,就是在规定它们的稀缺性和交易方式。这种基于规则的竞争已经成为游戏公司、社交平台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
关于稀缺二元性,报告认为,在数字空间中,人对虚拟社会地位的追求,本质是在制度规定的测度空间中对社会价值的追求。数字空间中的价值提升通道,主要是通过选拔性的社会性稀缺资源分配完成。
关于量化理性,报告认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生产、消费、决策的过程被部分或全部数字化后,决策的依据、方法、工具都受到数字化的控制和影响。而量化理性,就是主张通过总结提炼数字经济的经验事实,在理论基础和逻辑范式上解决现代经济所存在的根本问题。
关于分布效用分析法,报告认为,在数字经济下,社会、组织和个体的具体理性,会因网络空间的膨胀、信息的潮涌、大数据的泛滥而迷失方向。数字企业为引导消费者理性决策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就必须使用分布效用分析法——在数字经济的离散空间中,基于分布函数进行积分处理以计算累计利润或关联效用,以此分析数字产品投入产出,以及消费者消费行为。此外,报告认为,针对数字产品生产,边际效用分析法已经失去应用的数学基础。
关于数字化大生产,报告认为,数字化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进行了重构,并形成了新的生产转换机制,即企业不再独自进行社会化大生产,而是推动消费者根据需求进行产品生产。消费者生产成为可能。
关于深度博弈论,报告认为,深度博弈是以具体理性为前提,包括以理性管控为手段,制度心理为测度、条件理性为工具的各种博弈过程。未来大平台、大公司之间的博弈,更多将以深度博弈的形式存在,并不会局限于某一个局部的要素。深度博弈在数字经济时代可以作为一种综合研判方式,应用于组织管理。
关于平台模式,报告认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形态是平台模式。平台是市场在数字环境下的重构方式,是经济离散化解构之后根据共同的关联价值形成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徐晋认为,平台经济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于社会异化,报告认为,数字经济对人的理性和企业行为造成了巨大冲击:一方面导致了人对现代信息技术的绝对依赖,进而导致了行为扭曲、价值依赖等心理变化;另一方面,企业基于个体的异化,开始形成公权私化的现象,进而引发垄断。
关于数字构建,报告认为,数字经济存在的基础是实体经济。当前,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建构也走向了计算机辅助的道路。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价值测度来看,二者实质上是一体的。
与会专家认为,此次系统性的阐述数字经济学原理,有助于研究解决数字经济逻辑内核、运行机制、发展原理等三大核心问题。
当日,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研究员罗培和学者平庆忠还分别从“数据交易架构”和“数据资产化与产业逻辑”作主题发言。
此次沙龙由学者平庆忠主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平台经济学课题组成员,以及数字经济产业界人士等参加。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