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其童年时光或许少不了“上山抓鸟,下河摸鱼”的快乐记忆。在农村人看来,抓几只鸟,捉几只青蛙,或捕几条河鱼……那都不是什么大事儿,毕竟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记得小时候,一到夏天,小猫最喜欢和一些小伙伴们去田间地头抓青蛙,那一类活动虽然挺累,却也趣味十足,可以说是整个童年时光里,非常快乐,难忘的记忆部分。
然而,近年来情况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一,随着人们过往的过度捕捉,在农村当地的一些野生的小动物如青蛙,泥鳅,野兔等变得越来越少,有的甚至早已难寻踪迹。
据一些村里的老人说,在他们年少的时代,山里的野兔几乎到处跑,田里的青蛙也很多,而现在,我们那里的山上几乎看不到野兔的踪影,到了春夏之交,田里也没听到什么蛙声……反正总体给人的感觉是,村里的野生小动物正慢慢变得越来越少。
其二,近几年国家对珍惜类保护动物,有益类动物的保护越来越严格,有关的法律条文也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来,往常农村里的人觉得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很有可能会摊上大事!
记得五年前,发生的大学生掏鸟案,在国内可谓引起了不少的轰动。该名大学生因涉嫌捕捉并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十多只,被当地法院判了极重的刑罚。至今该大学生仍处于服刑期。一直以来,小猫对这一案件非常关注,可以说社会各界对这一案件的判罚,始终存在诸多争议。许多人觉得判得太重了,他们坚持认为不应为了几只鸟对一个大学生判这么重的刑,这几乎是毁了一个年轻人的前程;也有的人则觉得就应该严惩,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行为情节非常严重。如今五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个案子,现在依然是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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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要是真正生活在农村的人,大多会觉得掏鸟摸鱼确实是再平凡不过的事。由于人们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国家保护动物,以及列入保护名录的有益动物。即便一些人知道那是保护动物,也根本不知道其行动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即便是现在,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石蛙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小猫觉得,如果当初那名大学生真觉得掏鸟的事儿有那么严重的话,即便真要铤而走险,他至少不会在网上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甚至在网络上公开叫卖。但是,他确确实实触犯了法律,受到一定的惩罚是肯定的。
当然,这几年来“掏鸟案”并非孤例,类似涉及保护动物的案件开始增多。这几年中,小猫发现,一些人因非法捕捉蟾蜍,青蛙等行为,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这也充分说明,为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相关部分的监管力度正在加强。
最近,湖北也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案件。因为曾在野外捕捉了11只虎纹蛙并成功出售的武汉男子,在逃亡了三年之后,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成功抓获。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该男子将面临刑罚。
在此,小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现在野生动物无论什么物种,基本上都不能随意捕捉,这其中特别是一些国家级保护动物,有益类动物,否则可能会像“掏鸟案”中那位大学生一样,摊上大事儿!
其实,我们除了需要绿水青山,也需要蛙鸟虫鸣,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实则就是保护人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