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这次又放出了新高度。
常州徐女士放生2.5万斤鲶鱼案一案有了结果,法庭判决徐女士承担非法放生恢复生态环境 所需费用计5.8万元,鱼贩子刘某负连带责任。
这是第一起由放生引发的诉讼。
不得不说徐女士是真的豪横,一下子就放生了2万多斤的鱼,
但让人感叹之余,徐女士在长荡湖放生的鲶鱼是非洲的外来物种,俗名革胡子鲶。
这种鱼严格说起来应该属于热带鱼,最低生活温度也在7度以上,但长荡湖的水温冬季都在零度以下,这种鱼在中国根本就不适合。
这里还得多说一句,徐女士放生的目的没达到,杀生的目的到是达到了。
2020年12月,徐女士为了给家人祈福,在鱼贩子刘某处购买了2万5千斤黑鱼,
也就是前面说到的革胡子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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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货款16.67万元。
一个放生,就是十几万,大姐果然是个不差钱的主。
有钱人、都任性。
他们来到一处湖泊正要放生时被工作人员阻拦,结果人家又跑到了长荡湖,这次放生终于成功了。
由于冬季水温低等综合因素,第二天便死了两万斤。
由于大量死鱼的出现,迅速引起了管理方的注意。
为了保护长荡湖水质不受污染,有关部门组织人打捞,但也只打捞上来两万多斤。
另有几千斤无法打捞。
如果幸存在湖中,它生性凶猛,成年体重有近百斤,属于顶级掠食者,由于没有天敌,对本地生态环境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放生这事儿有信仰层面的东西,所以呢不好评论,
但就事论事地来说,这位大姐放生外来物种这事还是非常不妥当的。
除了对环境会有破坏之外,这种行为还涉嫌违法。
这位徐大姐,你如果真的是想做善事,那不妨考虑一下别的途径。
放生虽说是爱,但如果你能用自己的行动帮助一下有困难的人或群体,那不更是大爱吗?
如果有余力,也有这个愿望,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受苦受难的苦命人,那也是同样能体现您的大爱的。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是越来越多元化,这本来是好事,
但也有了一些不好地苗头。
有些人看起来那是相当有爱心,但对亲人却是相当冷漠。
记得看过一个消息,一家人把老人赶出了家门,说是老人太脏,但却养着多只流浪狗,并且还给狗穿上了衣服,老母亲在外面冻得瑟瑟发抖。
这位徐女士只能说是善良到了愚昧的程度,一个放生的错误决定让自己成了被告。
更有些人的行为则是善良到了没有人性,就比如说上面这位叫着狗儿子却把老母亲赶出家门的这位。
无论是放生还是什么别的形式,无非是要表达自己的爱心,体现出的也应该是善良的人性。
如果这种善良的愿望违反法律,违背公德、甚至走到了人性的对立面的话,那这种行为的本身也已经毫无意义。
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何种信仰,都是导人向善,呼唤人性回归的,
它的本质无非就是一个字: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