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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 羞辱 伤亡 事故 年后

老人被确认事故伤亡,11年后“伤而复生”,羞辱了谁?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3 17:29:03 浏览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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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个堪比电视剧还电视剧的新闻让人无比唏嘘。

这个新闻讲述的是,11年前,一个有点精神疾病没有结过婚的鳏夫老人周康罗,从一家医院的后门走失。二十天后,周康罗哥哥等家人接到“噩耗”,有人在医院附近的粮站周边的草丛里,发现一具因遭遇车祸而面目全非的男性尸体,因体貌特征相似,他被有关部门认为是周康罗。

就这样,周家人也就接受了现实,放弃了继续寻人,领走了“周康罗”的尸体。他们为他操办了后事,送到殡仪馆火化后安葬。此后数年,他以周康罗的名字,接受着周家人的祭拜。

然而,反转出现了。11年后,“去世”的周康罗被人找到了,送到了重庆忠县救助管理站,这个消息传来,让周家所有人惊呆了。被找到的周康罗老人已经70多岁了,多年的流浪让他无法开口说话,但是,识过字的他,还能清楚写下周家许多人的名字或乳名,他被周家人从多方面证实就是周康罗。

荒唐吧?如果是在古代,可能会出现这样的事,但是在现代社会,还出现这样的事,的确够荒唐。那么,周康罗老人11年后“死而复生”羞辱了谁呢?

无疑,这对相关方面的办事程序,和负责程度是一种羞辱。对车祸死者,或者发现的尸体,进行身份确认,是一个严肃的事情。如果相貌可以辨认,以及有衣服等其他物证确认,这是最好不过。如果相貌损毁严重,面目全非,或者尸体高度腐烂,以及其他东西难以准确证明时,就必须进行DNA验证,或者其他的有效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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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那个遭遇车祸的男性尸体,在面目全非后,怎么能因体貌特征相似,就被有关部门认为是周康罗呢?当初的认定人员真的是太不负责任了,试问,必要的程序执行了吗?当初那个遭遇车祸的男性尸体,到底是谁?要是一个被他杀的尸体也这样认定,那岂不误了案件的侦破?

另外,周家人也有些草率。体貌特征相似的人有很多,不能因为体貌特征相似就相信。而目,即便尸体面目全非,还有衣服吧,不可能穿的衣服也是一模一样吧,如果周家人仔细点,在一些细节上多加验证,或许,这起荒唐的事件也不会发生。

其实,不只是这起“死而复生”的事件,2010年1月8日,四川省内江发生车祸,致一对父子1死1伤。但死者当时并未死亡,120却将其拉到殡仪馆。车祸5小时后,“死者”经过颠簸活过来了,被家属发现未死。

另外,在医疗上,也屡有“死而复死”的荒唐事发生。比如在去年新冠肆虐时,上海一医院弄错老人身份,导致一老人“死而复死”。2010年7月28日,一产妇在安徽含山县平安医院实施剖腹产时大出血,在被医院宣布死亡一小时后,产妇“死而复生”醒来求救。

在验证科技相当发达的当今社会,屡屡发生“死而复生”的事件,屡屡在身份上弄错,这不仅是对尸体,或者对活人的不尊重,也暴露出了相关方面的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希望当初弄错“周康罗”的人,能够承认错误,向家属道歉;也希望这个事件,也能够对身份确认这种严肃严谨的事,再敲一记警钟:别再有荒唐的事发生,被羞辱了。

亲爱的读者们,您对这样的荒唐事有什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