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虚拟财产需要发展自己的科技以及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法规,提升我国在下一代互联网与新型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呼吁,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专门立法。
“许多国家以及欧盟均高度重视虚拟财产的发展,并且纷纷制定相关法规。”皮剑龙说,资产数字化,是发展新型数字经济的必然选择,第3代互联网将数据与虚拟财产列为重要支撑,认为下一代互联网会是价值网,而区块链、智能合约、预言机、元宇宙、人工智能等科技,是资产数字化的重要科技。
“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立法,既是加强国家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保护民众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监管的需要。”皮剑龙建议,应尽快将《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启动相关立法进程。
“在这一法律正式颁布之前,建议先由国务院起草颁布《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发布关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解释,网信办、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总行、证监会等部委起草发布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登记、确权、交易的系列相关规章。”皮剑龙说,要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与范围,清晰界定网络虚拟财产领域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对其行为进行规范,促进产业公开、良性发展。
皮剑龙还建议,要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出台“先行先试”的法规政策,要引导相关团体与机构加快制定相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技术标准,还应建立网络虚拟财产托管中心以及认证中心,对于购买国内网络虚拟财产建立保障机制,确立网络虚拟财产损害赔偿机制,支持消费者对国内网络虚拟财产确权,维护非金融网络虚拟财产发行方、交易平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新型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颖
流程编辑:U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