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技术创新公司而言,专利许可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模式,即专利权人将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被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收取许可费(Lisense Fee)。由于专利许可业务具有超高的利润率,且长达10几年的许可收费周期,成为很多公司所青睐的营收来源和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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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许可业务中,一种典型的模式是将专利融入国际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通过标准事实上的强制性达到专利许可的目的。根据ISO和IEC的定义,标准是指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指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的主要好处是提升各厂家产品之间的互操作性,通过规模应用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对于广泛应用的标准,其中所包含的必要专利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参与标准制定的公司一方面能够借此主导标准的技术方向,建立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也能借助标准的网络效应和技术锁定效应,通过专利许可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不但行业巨头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许多公司甚至不销售具体产品的企业也因其具有可观的潜在经济利益而投入其中。
当标准的事实强制性和专利的合法垄断性相结合,就能够充分发挥专利的价值,给专利权人带来丰厚的收益。其中,包含在标准中,且标准实施过程中必须采用的专利被称为是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
将标准与专利结合,实施专利许可收费已经成为通信领域广泛采用的商业模式,全球通信领域的公司无不重视标准必要专利的构建,而是否具有以及具有多少标准必要专利成为彰显一家公司专利实力的重要指标,高通公司就是通信领域专利许可模式的典型代表,说其开创了标准专利许可业务模式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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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公司创立于1985年,是通信领域的世界知名企业,在全球3G、4G与5G技术研发上均处于领先地位,所拥有的专利遍布3G、4G和5G领域,专利许可业务每年可为高通公司创造高达几十亿美金的许可费收入,堪称全球专利许可模式的典范。我们熟知的国际、国内手机品牌公司每年都在向高通公司支付不菲的专利费。截止2016年4月份,高通在中国已经签署了百份专利许可协议,华为、中兴、TCL、小米、奇酷、天宇朗通、海尔、联想、格力等公司均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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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统计显示,自2000~2013年底,高通公司获得的专利授权收入高达3,400亿人民币。在高通公司的收入中,虽然专利许可费收入占总收入只有30%多,但是专利许可费占总利润的比例却高达70%,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老贾认为高通公司专利许可业务的模式其实非常简洁:
首先,大力投入研发创新。高通公司每年将营收的20%投入研发,截至2020年初,高通累计研发投入已超过610亿美元,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无线半导体供应商,核心技术涵盖应用处理器、射频前端、快速充电、Wi-Fi、音频、指纹识别等,研发的芯片被应用于医疗、汽车、物联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
其次,将研发创新专利化。经检索统计,高通公司在2008~2012年间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基本保持在12000~15000件之间,自2013年起高通的年专利申请量总体上升至15000件以上。截止2022年2月,高通在全球申请的专利近20万件,申请区域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通过长时间的积累,高通公司拥有数千件CDMA及无线通信领域的高质量专利,其中相当一部分专利已经被纳入当前通行3G、4G及5G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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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将专利标准化。专利标准化是指将专利技术融入技术标准中,为标准所用。通过将专利标准化就可以将他人对专利的使用由自愿选择变为强制使用,同时在侵权追诉过程中使得侵权举证更加容易,因而可以充分放大专利的价值。高通公司最早在研发CDMA的过程中就将诸多创新技术申请成为了专利,后来推动将CDMA作为了移动通信领域的国际标准,从而在CDMA标准中拥有了占据绝对份额的专利,为其实施专利许可收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通过标准实施推行专利许可,收取专利许可费。高通不仅向采用其芯片的厂商客户收取专利费,还向其他使用其专利技术生产芯片的芯片厂商(如华为、ZTE、爱立信、三星、LG、阿尔卡特-朗讯等)收取授权费。之所以向这些本身也掌握了大量3G技术的芯片厂商收取专利费,是由于这些厂商生产的芯片中最核心的底层技术都是高通的。在收取专利授权费用方式上,高通采取的是整机收费方式。即高通并不向芯片厂商收取授权费用,而是向这些芯片厂商的客户收取这部分费用。在收费结构上,高通收取的专利授权费包括两部分:固定的授权费(license fees)和专利许可费(royalties)。固定的授权费通常为几十万至百万美元不等。专利许可费则是按照授权产品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3%-5%)。在中国,WCDMA和CDMA的专利收取比例为5%,LTE专利收取比例为3.5%。
最后,将专利许可费收入继续投入研发,持续创新,产生可以许可授权的新专利。
通过在移动通信领域所掌握的强大的专利积累和独特的专利许可模式,高通公司成为全球通信领域被大家艳羡不已的顶级玩家。
而专利授权许可方式有很多种,当我们要将专利使用权授权出去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并且签订相应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时建议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否则当发生专利侵权时,专利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能无法提供直接证据,导致无法获得专利保护,损害自身权益,造成经济损失。
关于高通打造的专利许可模式,老贾也为国内知名企业做过类似专利布局,对于这方面有需求却不了解的朋友,可联系我们互相探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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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振勇
编辑|“大贾知本”团队
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深圳市崇德广业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贾振勇所有,欢迎转发分享,但须注明出处与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