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杀手妈妈在用菜刀割断五个孩子的喉咙后,应自己的要求被安乐死,但是在16年后才被执行。
56月28日,来自比利时的56岁被定罪的杀人犯Genevieve Lhermitte因医疗原因在Montigny-le-Tilleur市被安乐死。
她的死亡发生在她在丈夫在摩洛哥探亲时在尼维尔斯市的一次恐怖袭击中杀死了她的五个孩子之后的16年。
人们认为她最初计划在谋杀当天自杀,一位当地心理学家在她死后暗示她试图“完成她开始的事情”。
案发住房
Lhermitte的律师在2007年比利时Nivelles的一所房屋发生谋杀案后,在她的审判中表示精神错乱
Lhermitte的律师在2007年的审判中对她的精神错乱表示认罪,辩称她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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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精神错乱的请求被法官驳回,判处她终身监禁。
她最终于2019年离开了森林市的监狱,进入了管理市的精神病中心。
在中心呆了两年后,她被短暂地转移到一个更开放的设施,但不久后在自杀未遂后返回。
比利时是欧洲四个允许医生应患者要求夺取患者生命的国家之一,也是与荷兰一起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提供该程序的两个国家之一。
在讨论Lhermitte如何有资格接受该程序时,心理学家告诉当地媒体:“能够被安乐死有三个主要条件。
“这是难以忍受的身体或心理痛苦,这当然是她的情况。一个被认为没有希望的医疗案例。
比利时是欧洲四个允许医生根据患者要求夺走患者生命的国家之一
荷兰和比利时是世界上最早将主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也是现在全面性合法的两个国家。
目前被允许18岁以下、意识清醒的患者寻求安乐死的国家也只有荷兰,比利时,哥伦比亚和瑞士。
1986年中国安乐死第一案
中国当前并无立法或司法解释将安乐死规定为无罪,安乐死行为原则上被认为故意杀人。
中国安乐死第一案发生于1986年,陕西汉中人王明成。
当事人请求医生为肝癌晚期且非常痛苦的母亲执行安乐死,事后两人均以故意杀人罪被公诉,5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宣告无罪。
之后2003年,王成明也因为胃癌住院治疗,饱受同病折磨的他同样要求给自己实施“安乐死”,但这次被医院拒绝了,大概住院治疗半年后主动提出回家,并且暂停吃药,约一个月后在痛苦中死去。
中国在1986年至2006年共有14起安乐死案件
案件均判定为故意杀人罪,其中2起做无罪处理(免予起诉或判无罪),在判定的有期徒刑和缓刑的10起案件中,他们受刑的平均时间为4.05年,另外1起是无期,还有一起是死缓。
人们对安乐死的讨论络绎不绝,其实“安乐死”每天都会发生,许多患者主动放弃治疗,走向死亡,现在临终关怀和尊严死亡已经变成了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和法律议题。
“安乐死”确实是一个模糊的地带,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生命中除了生死,都是小事。毕竟对待这个事情还是需要相当谨慎,我们应该冷静地思考安乐死的意义,你赞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