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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借钱还钱是很常见的事情。自己从银行贷款或自己支配资金本身没有问题,可如果是从银行贷款后再借给他人,那么性质就另当别论了。
基本案情
张女士和吴先生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吴先生多次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女士借钱。为了帮助男朋友渡过难关,张女士多次刷取信用卡进行套现,接着通过支付宝转账10万元借给吴先生。随后吴先生向张女士出具欠条,承诺到期偿还。可到期后吴先生未能按约定进行返还。张女士多次催要未果,自行筹措资金返还银行贷款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吴先生偿还借款10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案中,张女士通过支付宝对吴先生的汇款来源于信用卡套现,属于上述规定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又转贷的情形,所以双方就10万元支付宝转账成立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因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不过,虽然双方的借款合同无效,但吴先生仍然需要返还这10万元借款。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本案中,吴先生因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所取得的10万元借款,应依法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和吴先生之间成立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效,吴先生向张女士偿还10万元本金。
律师说法
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和借款十分常见,但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进行转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还违背了金融监管规则,严重扰乱了信贷管理秩序,因此借贷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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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自有资金出借相比较,套取贷款进行转贷行为的法律风险更大。因为一旦借款人不能按照约定还款,那么出借人还需要自行承担还款责任,并且还可能要负担相应的贷款利息、违约金等风险。除此之外,如果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还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高利转贷罪进行立案追诉。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一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