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北京市自然资源委今日印发《“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为用地单位提供土地交付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服务(“交地即交证”)。
按照改革工作方案,在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且用地范围未发生变化,已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符合土地交付及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供地项目,用地单位在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自愿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介绍,“交地即交证”是不动产登记部门主动延伸服务的一项创新,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本次“交地即交证”改革,率先在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开展,鼓励北京市其他区参照执行。
据了解,按照以往流程,用地单位在竞得地块后,需在履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等手续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首次登记。“交地即交证”服务新模式,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向前延伸至土地供应环节,主动介入对接、靠前服务企业,将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审批材料,无需用地单位重复提交;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当日即可完成审核登簿,进一步减少了企业跑动次数,精简了企业申请材料,缩短了企业办证时间,实现了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的“一站式”办理。
据悉,北京朝阳区作为试点地区,在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的指导下,朝阳分局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全流程政策服务,已于2023年1月4日完成全市首例“交地即交证”项目办理。该地块位于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期)PF-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权利人为北京建保常筑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表示,下一步,还将推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网办平台,为用地单位提供在线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服务,进一步便利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