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言必行,行必果”,说的就是所有事情的出现都会有一个原因,看过无数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往往是一念之间出现的,但是他们的犯罪心理却是在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慢慢形成的,除去极少数年少时期就有不明原因的恶意的少年,绝大多数的罪犯都经历过比较曲折的故事。
但是试问又有谁的人生永远一帆风顺?因为遭遇了挫折和坎坷就将经历变成恶意强加在别人身上是一种极其自私且错误的行为,这种人必须遭到唾弃和法律的严惩,但是在分析案例时,结合他们的经历可以让我们对一个案件更加明晰。曾经轰动一时的沈阳“杀人狂魔”王强的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抓捕过程充满奇幻色彩,而他犯下的滔天罪行也让世人瞠目。
在刑侦手段还不先进的上世纪,警方破案的难度非常之大,不能够借助指纹精准锁定嫌疑人,也不能通过大数据实时监测嫌疑人的行踪以及通讯,警方唯一能够借助的就是人力,此外就只能凭借办案经验和肩上的使命感对嫌疑人展开不懈地追踪,需要耗费大量的警力,进行大范围的走访调查才能够抓获一名嫌疑人,正因为如此,王强在作案多起之后仍然没有被发现。
前半生,王强其实是一个非常苦命的人,父亲可以说是他一直以来的阴影。1975年出生在辽宁省宽甸县的他家境贫困,但是最让他感到折磨的是他暴戾的父亲,整个家庭中不是吵架的声音就是打架的声音,面对拳打脚踢时默不作声是王强很小就学会的“技能”,面对母亲身上不断增加的伤疤,王强除了心疼就只有紧紧地抱住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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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强9岁那年,父亲因为犯了事被判了11年。母亲一个人带着她根本无法谋生便改嫁了,跟着爷爷奶奶也得不到任何关爱,王强小小年纪就在街头巷尾捡东西吃,后来慢慢发展到了偷东西、抢东西,生存的本能让他也变得极为凶狠,小小年纪便在街头混出了“一席之地”。
不过十八岁的年纪,王强已经为了生活下去过惯了不择手段日子,他在这年抢了一个人的行李,得手2万余元,这一笔巨款彻底将他赶上了罪恶的路,在这之后他开始肆无忌惮,专心以抢劫谋生。两年间他作案数百起,抢劫到手的钱有十几万元,而他这时候的女朋友也在他的团伙之中。
他的女朋友手脚不利落,在一次作案时被警方抓捕了,为了给自己减罪,女朋友将王强供了出来。实际上这时候王强就已经淡了命案,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但是在审讯室他一口咬定自己只是抢人钱财,并未伤害过人,由于证据不足,所以当时他只被判了三年。
在狱中表现良好,王强得到了减刑,在1998年底他就出狱了,但是这三年的改造并没有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让他在狱中结识了不少更为罪恶的人,“学习”了不少犯罪的手法。他一直都很憎恨自己当时的女朋友,这种情绪蔓延到了所有年轻女子的身上,他痛恨一切拥有爱情的幸福的情侣。
2000年,
王强怀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在湖边将一对正在约会的年轻情侣杀害,在两人死亡之后王强劫走了他们身上的所有财物,最后还将女子的尸体拖走实行了奸污。在这一次作案之后,王强内心的恶魔愈发猖狂,他在下手时一直回想起父亲的形象,他的暴戾与心狠手辣与当年的父亲如出一辙。
抢劫、侵犯、抛尸,靠着一把榔头一根铁棒,多条性命丧失在王强手下。2003年,手头的钱已经花完的王强又在深夜潜进了一户人家,1月正是最冷的时节,他1米59小小的个子在雪地中前行显得有点吃力。他潜进的这户人家男主人名为刘平,当时他和自己的妻子已经睡熟。
王强进去之后用铁棒将刘平敲晕,将他的妻子赵兰芝也打晕之后王强扒开衣服对其进行了侵犯,动作凶狠至极,赵兰芝身体本就虚弱,不堪此番折磨,最终断了气。此时刘平的弟弟赶来进行帮助,刘平也已经苏醒,不堪两人的夹击,王强最终选择离开。
刘平也成了王强作案这么多起中唯一留下的活口。
正是刘平的报案使得警方有了王强的体型特征,除去身材矮小这一特点,王强天上还有一块明显的红疤,这个红疤就是倒戈非常关键的线索。虽然同时拥有这两个特征的人可能并不多,但是茫茫人海,寻找罪犯还是如同大海捞针,但是警方毕竟有办案经验以及过人的智慧,在反复分析作案手法之后,警方猜测凶手一定有过作案经验,因此应该留有案底。
于是警方在监狱中发布了一道悬赏通缉令,希望能以此来获取凶手的信息。
果不其然不久之后就有一名罪犯向警方提供了线索,称以前有一名叫王强的罪犯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特别是脸上那个疤痕他记得特别清楚。进行多次的分析之后,警方最终锁定了王强,将其抓捕归案。据王强自己交代,在三年间,他一共作案34起,共杀害45人,强奸了10名年轻女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强杀害多人,同时犯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大,罪大恶极,属于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
2005年法院最后给予他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他充满罪恶的一生也终于走到了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