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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 出行 陷阱 直播 这些

旅游、出行、直播购物…… 这些消费陷阱多提防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1 16:26:02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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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就要到了,3月13日,陕西省消保委发布2023十大消费提示:谨防旅游、出行、家政服务、直播购物等消费陷阱。

1.旅游消费升温快 合理规划安心游

今年以来,旅游市场快速回暖,旅游产品、服务投诉开始增多。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出游前应合理规划,选择口碑较好的正规旅行社或网络平台订购旅游产品,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需警惕各类“低价游、免费游、康养游”骗局,谨防养老诈骗。

2.食品餐饮系民生 留存凭证好维权

“雪糕刺客”“天价菜”等热词自去年以来频频登上热搜,其中反映出的价格虚高、未明码标价、质量参差不齐、分量不足等问题,引发消费者担忧。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规定、价格欺诈等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3.出行消费需求热 线上订房多留意

出行住宿需求快速上涨,线上订购量明显增加,其中存在的大数据“杀熟”、退改签手续繁琐费用高、宣传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提醒消费者订购前可在不同平台对价格、房型、退订条件等进行对比,详细了解后再做选择,预订成功后与商家联系确认,并将预订页面、退订规则、服务承诺等信息截图保存。

4.心理咨询投诉增 营销宣传勿轻信

过度营销、诱导消费、不公平格式条款,咨询内容和效果不符合约定,情感咨询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投诉热点。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心理咨询机构时应事先了解其资质证照、口碑评价、售后服务等情况,尽量选择先体验后消费,优先考虑按次付费模式,不轻易大额充值付费。此外,在面对“专业证书”等营销宣传时消费者需保持警惕,切勿盲目轻信。

5.预付消费退款难 大额支出需谨慎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其中退费难问题尤为突出。未签合同或合同约定模糊、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经营者拒绝解决或有意设置退款障碍甚至失联、跑路等是造成退款难的主要原因。建议消费者,谨慎选择大额、长期预付消费,服务内容、退费规则、商家口头承诺、优惠等与自身权益相关的重要事项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中,确保维权有据。

6.个人电商藏陷阱 细查明辨防掉坑

部分个人电商利用各大电商平台将消费者引流至企业App或引导消费者私下交易,采用虚假发货、虚构物流信息等手段完成交易后失联,消费者维权难度大。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增强辨别意识,优选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的正规网络交易平台及店铺下单,谨防落入消费陷阱。

7.家政服务纷争多 全面了解再签约

去年以来,家政服务领域合同违约、服务不佳、售后纠纷等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此外,夸大虚假宣传、家政私约维权难问题也不容忽视。建议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通过多渠道进行了解和对比,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良好、规模较大的家政公司,不轻信家政中介的各类宣传。签订合同时,要对服务人员、时间、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进行细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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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直播购物勿冲动 正规平台是首选

部分直播间存在商品质量差、货不对板、夸大虚假宣传、售后无保障、退换货难、诱导私下交易维权难等突出问题。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信誉较好主播,在平台官方链接内下单,不盲目相信“直播测评”和各类优惠促销话术,谨慎通过直播购买售价昂贵的珠宝玉石、奢侈品等,按需理性消费,并留存视频、交易凭证等证据,便于出现问题后维权。

9.数字藏品新浪潮 理性消费莫跟风

数字藏品在近年来受到消费者的追捧,但商家不发货、不退款甚至失联,虚假宣传、炒作哄抬价格,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等乱象频生。建议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数字藏品收藏投资热,在不了解行业的情况下不盲目购买,购买时尽量选择主流、用户基数大的正规平台,并注意要有收藏证书、区块链识别码等信息,识别抵制借数字藏品投机炒作诈骗行为,如发现平台或商家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留存证据及时投诉举报。

10.付费会员套路多 服务提质是根本

付费会员制成为当前各大电商和视频平台的发展新模式,但推出以来却屡被诟病割会员“韭菜”:智能电视平台“套娃式”收费,视频平台限制会员权益,解除需购买更贵增值服务;会员续费不提醒或提醒不到位,被默认“自动续费”等套路不断。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会员服务前需了解具体权益内容,对于模糊表述要与客服确认。 华商报记者 李婧

3·15

网购乱象

网购定制门未到货 商家联系不到了

淘宝网购定制门,门没收到,商家却联系不上了。申请退款,淘宝客服称商家保证金不足,平台无法赔偿。

2022年10月2日,何女士在淘宝一家名叫“爱迪欧智能家居”的店铺定制了一款价值5000元的铸铝入户门。何女士称,由于是定制的入户门,许多细节需要跟店家沟通,在淘宝支付费用之后,双方便通过微信联系。

何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2年11月22日,她询问名为“高端铸铝门厂家”的商家入户门定制进度,商家回复“(工期)35到45天左右,已经排下去”。本以为要在新年迎来新门的何女士,却在今年1月4日之后联系不到商家了。

多次联系商家未果,何女士便在淘宝平台申请退款,却发现淘宝平台已自动成交订单。何女士与淘宝客服的聊天记录显示,今年2月22日,何女士向客服反馈情况,淘宝客服于2月24日回复:“此单已做登记,抱歉商家那边一直未给到有效回复,辛苦亲后续耐心等待。”但何女士并没有收到淘宝客服的处理结果。

由于迟迟没有退款,2月22日,何女士在“全国12315”小程序对淘宝网进行投诉,要求淘宝退赔费用。2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分局进行受理,3月10日,结案反馈显示与平台联系的结果为:商家保证金不足,平台无法赔偿,无法支持投诉人诉求。

3月13日上午11时,华商报记者拨打9510211淘宝客服热线,客服表示已记录相关问题,将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当记者追问是否有明确解决时间时,客服称具体情况稍后会告知消费者。记者随后在淘宝搜索“爱迪欧智能家居”店铺,已找不到店铺信息。

3月13日下午2时许,何女士告诉记者,淘宝客服已联系她,称由于商户保证金不足,淘宝平台无法退款。“客服告诉我,会先和商户联系,明天下午六点前给回复。” 华商报记者 郭蓉 实习生 陈楠

3·15

维权案例

顾客买到过期食品

超市被判退款并赔偿1000元

3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市民杨某在某超市购物广场购买可降解购物袋、德富祥坚果咸香油茶和小胡鸭香辣味鸭锁骨等商品,共计支出42.4元,其中小胡鸭锁骨香单价12.9元,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6日,保质期为常温下300天。购买后,杨某发现小胡鸭锁骨香为过期商品,在2022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购物款12.9元并依法赔偿1000元。

2022年9月4日,市民贾某在同一超市购物广场购买卡优奇50%水果、金语海参捞丸等商品,共支出38.9元,其中金语海参捞丸单价9元,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日,保质期为12个月。购买后,贾某发现金语海参捞丸为过期商品,在2022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该超市退还购物款9元并依法赔偿1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超市购物广场出售过期商品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未能保证其出售的商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判决超市购物广场向杨某退还购物款12.9元并赔偿1000元;判决超市购物广场向贾某退还购物款9元并赔偿1000元。同时,将涉案过期小胡鸭锁骨香、金语海参捞丸予以收缴。

超市对上述两案的判决均不服,并于今年3月7日上诉至西安中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本案中,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物者据此维权,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超市作为经营者,也应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把好质量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故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经过耐心释法明理,上诉人撤回上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文 张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