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曾说过:“我不仅把婚姻描写为一切结合之中最甜蜜的结合,而且还描写为一切契约之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契约。”
婚姻不是儿戏,不仅受道德约束,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前提是夫妻间要保持尊重和理解,欺骗和背叛只会让婚姻关系加速毁灭。
小森(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和妻子阿安经人介绍而相识,缺乏感情基础的二人没多久便结了婚,可能是家人的催促,也可能是二人对婚姻没有过高要求,就这样闪婚了。
小森和阿安还年轻,没有着急要孩子,但尽管没有孩子的影响,夫妻间的感情还是很平淡,二人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回家后的交流很少,餐桌上也是各自玩手机,生活更像是任务。
日子平淡地度过,小森发现最近妻子出现异常,经常抱着手机不准自己,甚至上卫生间和洗澡也要带着手机,生怕秘密被发现一样。
想起了网上流传的言论,小森怀疑妻子,想要寻找证据,在一次翻看阿安手机时,被对方臭骂一顿,小森没有证据,但妻子的敏感举动似乎不打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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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森的一个朋友更是在某天告诉他一个惊人事实:阿安和公司一个男同事走得很近,流传有同事看到了二人的亲密行为,流言传得有鼻子有眼,朋友只得告诉了小森。
小森的朋友和阿安在同一公司,自然从她的行为看出一些蛛丝马迹,阿安虽然在同事们面前表现正常,但对一个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交流时的语气、眼神都是证据。
小森也知道对方没有凭空污蔑,但他找不到证据,暗中苦恼时,妻子出格的举动被他撞个正着。
这天,阿安打电话称加班,吃过饭再回去,等到小森吃完饭,到阳台上乘凉,发现前方路口一个搭乘电动车的女子很像阿安。
小森拿出手机,放大画面进行拍摄,女子就是自己的妻子,而男子却不认识,视频中陌生男子在等红灯时将左手伸向阿安,而阿安温柔地将手推开,二人举止亲密,像是一对情侣打情骂俏。
接下来的画面更过分,只见阿安贴近男子,二人亲密聊天,小森气得肺都快炸了,等到阿安回到了家,就见到一脸寒意的小森正坐在客厅里。
小森质问妻子怎么回来的,阿安似乎意识到不妙,没有说谎,称一个同事送自己回来的,但小森反问:“真的只是同事么,你们骑车的时候在做什么,最后他的左手放哪了?”
小森把手机拍在桌子上,上面正是阿安和同事骑车的画面,阿安一改之前理直气壮的态度,语气软了不少,但也坚称和对方没什么。
对于男同事的伸手,阿安解释,对方是因为天太热挠痒痒,不小心碰到了自己,对于妻子的辩解,小森气坏了,对方做了这么过分的举动还在撒谎,为了让阿安心,小森让妻子交出手机。
阿安瞬间如泄气的皮球,开始局促不安,手机里全是她和男同事交往的证据:除了大尺度的聊天记录,还有二人的亲密合照,这也是阿安之前不让小森碰自己手机的原因。
原来,阿安的确因为和男同事有好感而背叛婚姻,但二人还没商量好怎么处理各自的婚姻关系,所以阿安才瞒着丈夫,可能存有还想回归家庭的侥幸心理。
小森一见妻子的表情就明白对方真的了,而且证据就在手机里,二人因此发生了争吵,不过阿安拒不承认背叛婚姻,坚持不肯交出手机,甚至反过来指责丈夫捕风捉影。
夫妻吵得凶了,开始摔摔打打,家里的杂物都遭了殃,阿安见事情闹大了,收拾行李回了娘家,独留小森在一片狼藉里伤心。
其实,夫妻的感情走到这一步不如离婚,二人没有子女,年纪也轻,现在从不如意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还能继续寻找真爱,但小森夫妻可能都怨恨对方,暂时分居,没有提出离婚。
小森想要离婚却受到家人的劝阻,他们劝他和妻子说清问题,对对方的错误既往不咎,但小森咽不下这口气,想要妻子“净身出户”。
而阿安这边也被家人劝和,但她在与小森的婚姻中难以获得幸福,强行和他在一起只会酿成悲剧,就算没有互有好感的男同事,也会有其他情人。
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小森夫妻只能分居,但这么拖下去对二人都没有好处,最受煎熬的还是当事人夫妻。
其实小森的“净身出户”要求没有依据,毕竟不清楚阿安和情人走到了什么地步,是否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如果没有证据,阿安只是和对方存在暧昧关系,没法认定阿安的过错。
“净身出户”也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来说,“净身出户”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的一方只能承担一部分责任,对另一方做出金钱上的补偿,但“净身出户”是难以做到的,更何况没有证据证明阿安和男同事发生过不可描述之事,的认定缺乏依据。
小森和阿安的最后结局笔者没有查到,但相信二人一定会获得令双方满意的结果,他们例子提示我们,在婚姻中要负责,否则只能自讨苦吃。
感情中最好不要拖泥带水,无论是夫妻还是情侣产生问题最好和平沟通,对枕边人都要欺骗和怀疑将是人世间最难忍的煎熬。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为保证当事人隐私故引去,切勿对号入座;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如有侵权请私信作者删除;文章情节略作润色;尊重原创、无授权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