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1月13日公告,公司于1月13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和之瑞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承诺》,并经与和之瑞核实,和之瑞因误操作致使其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
本次减持前,和之瑞持有公司股份2635.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84%,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和之瑞于1月11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成交均价28.76元/股。本次减持后,和之瑞持有公司股份2630.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3%。
上述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