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卢开旭、邱玲、胡传永前往淮阴区马头镇某村调查并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经营的养牛场及2头牛。
向被执行人了解养殖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至2021年,被告卜某因生产经营需要陆续向原告干某借款16万余元,被告沈某对其中8万余元提供担保。后两被告未还本付息,原告遂诉至清江浦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卜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万余元及利息,担保人沈某对上述债务8万余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执行干警向围观群众释法说理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沈某网络资金1万余元,暂未发现沈某和卜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人干某提供线索,沈某在村里经营养牛场,牛栏里还有三头牛。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过了解,沈某有三头牛,其中一头尚未出栏。经协调,执行干警决定对两头成年牛予以查封并准备拍卖。
此前,申请人干某反映沈某曾卖过一头牛,但沈某表示否认。干警现场再次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沈某终于承认此事,并当场将卖牛款14000元交至法院。当日中午,执行干警将14000元执行款拨付给申请人。
接下来,法院将对查封的两头牛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争取早日执结此案。(王淑臣 孔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