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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 天桥 济南 出新 事关

事关违停,济南出新政策: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等6区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31 10:14:03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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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全文共1244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3月16日上午,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交警部门推出“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以下简称“公众参与平台”),集全社会之力,共同监督和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环境,推动停车秩序共管共治,促进文明停车习惯养成。

此次推出的“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功能,仅适用于静态秩序严管路段,也是违法停车较为集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路段。目前在前期公示的100条禁停道路中选择了12个路段作为试点:

历下区:历山路(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解放路(黑虎泉北路至历山路段)

市中区:经十路(玉函路至民生大街段)、纬二路(经四路至经七路段)

槐荫区:经一路(纬五路至纬十二路段)、经六路(纬十二路至二环西路段)

天桥区:济泺路(北园大街至师范路段)、明湖西路(纬一路至前陈家楼段)

历城区:华龙路(七里河路至二环东路段)、华信路(华龙路至华能路段)

高新区:新泺大街(奥体中路至凤凰路段)、颖秀路(花园东路至舜华东路段)

目前,上述路段已设置了“规范停车秩序 共创文明交通”违停上报二维码标志,即日起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路段二维码对违法停车即时发现、即时拍照上报。对群众通过该平台上报的违法行为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逐一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上传至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者只能在二维码标志规定的道路范围内实时上传有关资料,比如历山路(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只能在历山路的经十路至文化东路之间,不得用其他路段上的违停线索虚构违法事实或者恶意举报。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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