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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 三名 刑拘 殴打 警方

女子凌晨吃饭遭殴打16分钟 警方刑拘三名打人者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31 08:42:04 浏览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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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女子凌晨就餐遭多人殴打 涉事三人被刑拘

3月24日,在陕西咸阳武功县一美食城内,一名47岁的女子董某被几名男子追着殴打,引发网友关注和愤慨。据悉,董某是在美食城就餐时,因琐事与打人者发生口角,遭到对方的暴力报复。事发后,董某面部及左手软组织损伤,心理也受到创伤。

武功县公安局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取证。经查明,涉案的三名男子分别是赵某、毛某和李某,他们与董某并不认识,只是在美食城吃饭时发生了争执。期间,李某用纸团砸董某后赵某、毛某对董某实施殴打,造成董某受伤。后来赵某和朋友一行离开现场。

3月25日,赵某、毛某、李某先后到案,其余同餐人员也已找到。3月26日,武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武功县盛世美食城涉案违法行为人赵某、毛某、李某三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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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是一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罪行,旨在保护公共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根据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寻衅滋事;

(2)扰乱公共秩序;

(3)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现有的证据和通报内容,可以初步认为赵某、毛某、李某三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他们以暴力的方法对董某进行无故殴打,并在公共场所引起群众围观和恐慌,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他们的行为也给董某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情节恶劣。

因此,他们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刑罚应由法院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悔罪表现等综合考量,按照法定刑和酌定刑的原则,公正适用法律。 对于这种暴力寻衅滋事的事件,我们应该予以强烈谴责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

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遇到类似的纠纷或冲突时,要及时报警求助,避免激化矛盾或引发暴力。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社会道德和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文明素养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