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区公安机关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打响以来,永福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安排,以全力冲刺、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精锐力量,强化措施、细化责任、重拳出击,紧盯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对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实现精准打击。
2023年1月7日,永福县公安局龙江派出所在梳理辖区案件时得到线索:涉嫌偷越国边境的嫌疑人黄某在桂林出没,随后立即对黄某的行踪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及线索梳理,并及时就相关问题与县局攻坚办、合成作战进行了交流对接,制定抓捕方案,同时驱车前往桂林对黄某实施抓捕。
民警在桂林对嫌疑人黄某搜捕无果后得知其已经乘其家人私家车从桂林去往永福方向,民警立即折返并第一时间跟县局交管大队取得联系,要求协查。接到请求的交管大队立即对黄某所乘坐的车辆进行行驶轨迹布控并成功锁定车辆。经过2小时围追堵截,龙江派出所民警与县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龙江乡某省道上将嫌疑人黄某拦截抓获。据黄某交代,其从朋友处得知,“境外工作轻松,工资过万”,遥想着自己变身“高富帅”的梦想,黄某便踏上了“境外淘金”的路,谁曾想,他走上的却是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
目前,黄某因偷越国边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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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丨永福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