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189.47万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影响以最终判决确定。
一、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2023年3月17日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收到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发来的(2023)渝0242民初858号、859号《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件,酉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涉诉金额共计1,189.47万元。本次诉讼将于2023年4月24日开庭审理。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重庆云投生态园林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0年被告分别中标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酉阳县兴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开发的酉阳县桃花源景区改造、伏羲洞开发建设工程和酉阳县桃花源广场扩建工程景观绿化部分。为方便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被告要求原告对两个项目工程组织施工以及管理,并分别与原告签订《项目内部目标责任合同》,约定对原告进行考核,在保障利润率和工程款项全额收回后,按比例给予原告奖励。合同签订后,原告按业主单位和被告的要求组织施工。截至2020年8月10日,原告与业主单位完成了上述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审计结算,并完成了全额款项收回,但被告未按照《项目内部目标责任合同》的约定与原告办理款项结算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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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分别支付工程奖励款项366.90万元和734.32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11日起,分别以366.90万元和734.32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截至起诉之日,上述金额合计1,189.47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其他小额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2023)渝0242民初858号、859号《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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