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个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其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是独立的。因此,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将目标公司的债务情况调研清楚,避免存在隐匿的债务关系。
转移又分为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转让两种情况。壹、全部股权转让,即转让方将所有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后,公司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受让前后,股东都需防范和避免公司债务的无限连带风险。提前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开,并完善相关的证据证明。贰、部分股权转让,即转让方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此时,就不再会有无限连带的债务风险。无论哪一种方式的股权转让,对于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责任,必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载明处置方式。
股权激励获得的股权能否转让,与股权激励的模式与进程相关。从股权激励目的出发,一般都会在股权激励协议中作出具体规定,来限制激励股权的随意转让。即股权激励计划的退出机制,明确退出的条件、流程、方式、价格、支付、变更登记的办理等细节。
如果是岗位分红股、虚拟股、干股,员工一般都没有支付购股款,激励对象离开岗位或者公司或者符合约定的退出条件时,其股权将被取消、回收。所以一般都会约定不得转让、继承。如果是期股激励,那么就需要看是否已经行权,或者行权了多少的比例。已行权部分,就是可转让的部分,但是大部分的股权激励方案及公司章程中都会约定,激励对象离开公司,该股权由公司或大股东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回购。
如果是实股激励即取得了注册股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注意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原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而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而言,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过了限售期后即可转让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