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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昆明 停水 普法 停电

时报315消费维权普法活动|无热水!停水停电!昆明租客两个月搬了三次家……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9 20:07:03 浏览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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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热水、多次换房、停水停电……因为工作原因,昆明市民韩女士今年1月在昆明紫钻公寓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租了一间房子,结果住进去两个月,韩女士就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韩女士说,出现这些问题后,工作人员未及时进行处理,这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韩女士希望能够解除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租客

想与紫钻公寓解除合同 并且让其退还押金

2023年1月,刚毕业不久的韩女士准备在昆明租一套房,在租房软件上咨询了一番后,韩女士在昆明紫钻公寓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看了几套房子。

由于着急上班,看房结束之后,韩女士便决定签订租房合同,合同约定房租每月为1900元,房租缴纳方式为押一付一。“我最初的意愿是签半年的合同,带我看房的工作人员建议我签一年,考虑到租房地离我工作地点较近,我便同意了。”签完合同之后,韩女士开始搬家,入住当天,韩女士发现房间没有热水,且正处于冬天,于是韩女士便第一时间向紫钻公寓工作人员反映该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部分)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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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紫钻公寓工作人员满口答应会积极处理,但两三天的时间过去了,一直没有人联系韩女士。经过多番沟通,工作人员提出给韩女士免除七天房租的解决办法。韩女士认为,自己每月花1900元租的房子,连最基本的热水都保障不了,故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对此,紫钻公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工程部已经放假,如果需要处理,租客得自己想办法联系工程部工作人员。无奈之下,韩女士只能自己联系公司的工程部。

“工程部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在的楼栋热水是小区物业集中供应,如果没有热水建议去咨询小区物业。”韩女士说,找到物业之后,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年后才能找人安装热水器,目前热水供应问题还得联系紫钻公寓的工作人员,兜兜转转,韩女士又找到了紫钻公寓的工作人员。

因为热水供应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韩女士便向工作人员提出了换房的要求。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换房会影响公司招租,因此拒绝了韩女士的要求,不过韩女士可以搬进其他房间进行过渡。迫于无奈,韩女士只能答应,但让韩女士没想到的是,搬到新的房间之后,还是存在没有热水的问题,公司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告诉韩女士热水的问题短时间内处理不了,只能给韩女士免租到有热水供应为止。“自己洗澡都成问题,要么只能去附近的宾馆花钱洗澡,要么只能自己在家一点一点烧热水。”韩女士说。

2月1日,韩女士的房间热水终于正常供应,于是她便续了一个月的房租。“没过几天正常日子,我住的房间出现停水停电的情况,发消息问工作人员是什么情况,但是对方一直不回复。”后来物业告知韩女士,自己所租住的这间房子之前欠了三百多元的电费,并且房间一直漏水,影响了二楼三楼的住户居住,期间物业多次叫公司工作人员来处理也没有回应,物业只能不得已停水。

因为新换的房间存在的问题较多,工作人员再次提出可以给韩女士换房。韩女士换到新的房间之后,热水器没有安全阀并且存在漏水的问题,如果继续使用可能会出现爆炸的情况。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对热水器进行更换。

没有安装安全阀的热水器 供图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韩女士回到家发现房子的门锁换成了密码锁,经过多次催促,晚上十点半工作人员才告知韩女士门锁密码,韩女士才能进入自己租住的房间。

据韩女士介绍,该公司一直以来宣传的都是房屋精装修,拎包入住,如出现扰民、卫生、水电纠纷、家具、电器故障维修问题会立即响应,且不收中间费用。但自己从签订合同入住到现在刚好两个月的时间,期间经历了没有热水、多次停水停电、换房的等事情,工作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甚至上门修理需要额外收取40元的费用。

昆明紫钻公寓在其平台“房江南”上的宣传

韩女士第一个月缴纳的租金、押金、服务费 供图

韩女士说:“对方的过失和原因导致我多次换房和搬家,且全程没有做出任何补偿,他们虚假宣传导致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我想与紫钻公寓解除合同,并且让其退还押金。”

记者拨打该公司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询问相关负责人,但自己并不知道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随后便挂断电话。除此之外,两个座机电话均为欠费停机状态。

律师说法

韩女士所签订的合同 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婉珺认为,房屋热水供应出现故障导致热水无法正常使用、拖欠电费、漏水、热水器未配安全阀、另行收取维修费等问题已严重侵害了韩女士的知情权、安全保障权、公平交易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确保房屋水电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在房屋出现问题时,出租人应当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未履行维修义务时,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负担。如果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该案例中,商家一旦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商家将承担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直接责令商家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另外,行政机关对商家进行处罚后,还会记入商家的信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公布,这无疑会成为广大消费者心中无形的‘黑名单’。”张婉珺说。

此外,在韩女士签订的这份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所有的违约责任都仅针对承租人设置,且为数不多的出租人义务都由甲方(业主)来承担,没有提及托管方的责任与义务,一旦发生问题,均是业主和承租人之间的纠纷,对托管方没有约束与限制。

法官释法

“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是典型易爆雷的房屋租赁模式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李根琼认为,韩女士的诉求是合理的。韩女士租房合同第三条第3项约定“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要求对房屋及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以保持正常使用”,涉案租赁房屋出现没有热水、漏水、被停水停电等问题,导致韩女士不能正常使用房屋,出租人已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合理的房屋使用费用。

韩女士的诉求要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以下证据:房屋租赁合同、缴款凭证、与昆明紫钻公寓工作人员关于房间没有热水的聊天记录、房屋停水停电后与物业的沟通记录、再次换房后热水器没有安全阀并漏水的照片、租房软件上紫钻公寓的宣传广告、紫钻公寓工作人员上门修理收费记录。

李根琼介绍,在审判实践中,中介“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是消费者常踩的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类似案件,即中介公司通过提前与房东签订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进行装修或者宣传之后,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出租。这一过程中,中介公司常常以高于市场价向房东收房,再以低于市场价向外出租,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租金是按月支付,而与租客签订的合同却必须半年或者一年一付,这中间就产生了差额资金池,这是一种典型易爆雷的房屋租赁模式。期间,中介公司不可能做慈善长期补差价,唯一保持盈利的方式就是待到资金池蓄到一定量就“跑路”。

面对可能出现的“雷”,消费者更要擦亮眼睛。李根琼提醒,首先,消费者长租或者短租均应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房屋租金、押金、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条款。二是明确合同的签约主体。租赁双方要核对并确定彼此的身份信息。租客与房东直签的,可以要求查验房东的产权证明。与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时,要谨慎选择企业品牌,提防“黑中介”陷阱,及时查看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三是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长期限大额房租,降低租赁风险。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张进东、薛瑞鹃、魏斌、杨文爽

实习记者:李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