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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 烟花爆竹 应急 管理局 提醒

关于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提醒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9 14:59:03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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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提醒

近期,一些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违法通过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一些电商平台或网站审核把关不严,入驻商家随意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甚至出现非法寄递烟花爆竹现象,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相关行为安全管理,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相关行为。通过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烟花爆竹销售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不得寄递烟花爆竹。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

二、严肃查处网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各级网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和电信主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违规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排查行动,清理下架网络平台上涉及“礼炮”、“礼花”、“花炮”、“烟花”、“鞭炮”、“冷烟花”等关键词的危险品销售信息、宣传视频和营销广告,严格规范电商平台和寄递物流企业经营行为。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措施,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网上非法销售、非法寄递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烟花爆竹安全普法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要加大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从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奖励举报网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对举报信息予以查处。

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提醒: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合法销售烟花爆竹,保证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

投诉举报电话:0534-5221021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