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
蓝字发票开具操作指引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找到【开票业务】。
展开全文
选择【开票业务】,点击【蓝字发票开具】下的“在线办理”,进入蓝字发票开具功能页面。
本页面主要展示“数据概览”、“发票填开”、“最近开票”等功能。
当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蓝字发票时,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弹出立即开票页面。
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填写开票信息。
可以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
填写购买方信息时,可手工填写,系统根据模糊查询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
也可点击右侧图标,在右侧弹出的客户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
或者通过提供二维码的方式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购买方上传后再进行选择。
如发现当前发票类型不符合开票需求,可点击开票信息右上侧按钮“重选发票类型”,在上方弹出的选择开具信息页面进行修改,修改后,进入既定发票内容页面进行填写。
填写开票信息中的项目信息时,可手工填写,系统通过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
也可点击右侧图标,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
或者点击“明细导入”,在弹出的明细导入页面下载Excel模板填写后再导入。
若该发票属于特定业务,纳税人还需填写特定业务对应的特定信息。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特定信息。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选择场景模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若场景模板中的附加内容还未满足需求,可点击“添加附加内容”,弹出“选择附加信息”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附加信息,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信息。
填写完毕后,可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模块;可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可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
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1)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输入接收方邮箱账号,选择交付格式,点击“确定”进行交付。
(2)点击“二维码交付”,弹出发票二维码交付界面。
购买方扫描二维码后自动跳转发票下载界面,共有PDF、OFD和XML三种格式供选择,直接点击对应格式的下载按钮即可对发票进行下载。
(3)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END-
扫码关注我们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