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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 清末 心思 可见 一旦

清末一桩娇妻杀夫案,可见心思一旦成为执念,必会血溅三尺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8 14:04:03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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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那清末民初之际,河南府永宁县仓圣乡(今为洛宁县兴华镇),发生了一桩娇妻谋杀亲夫案。

任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在面对审讯时,那犯妇竟直言不讳地说:“我所杀并非亲夫,而是仇人。杀他,正是要为我那亡夫报仇雪恨!”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只等那犯妇将实情一五一十吐露之后,人们这才恍然大悟,不禁挑大指称赞:“此女子真乃奇女子也!”

究竟此案如何一个始末缘由,且听“大狮”娓娓道来。

此犯妇名为陶氏,乳名巧儿。十八岁时,嫁给当地的乡勇宋甲为妻。宋甲为人性格豪爽,尤为喜欢结交朋友,还给自己封了个“小宋江”的称号,以此表明天下好汉皆为他的手足。

除交朋好友之外,宋甲还喜欢喝酒,以及舞刀弄棒,尤其是喜欢在喝了酒后,拿起刀棒狂耍一气;特别是在有人观赏的情况下,更是拿出看家本事,猫蹿狗跳,兔滚鹰翻,施展平生所学,只为博得阵阵喝彩之声。

结果正是因为他过于喜欢显摆自己,以至招来杀身之祸。有一天,宋甲在酒后展示武艺之时,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摔个跟头。有人当众叫了一声“倒好”,宋甲认为受了莫大侮辱,于是非要那个叫“倒好”人,站出来跟他拆上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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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名叫业大生,是“刀枪会”的头目,平日里跟宋甲的关系走得挺近,俩人经常在一块儿豪饮,虽然算不上铁哥们儿,但交情起码过得去。

业大生本不想跟宋甲动手,可宋甲非逼着业大生动手。业大生也不是什么好脾气,见宋甲咄咄逼人,于是下场与之过了几招。结果宋甲不是对手,被业大生连摔几个跟头,弄得灰头土脸,十分狼狈。

自此之后,两人从朋友变成了对头,每次见面都剑拔弩张,搞得十分不愉快。陶氏知道这件事情,好言劝丈夫别那么斤斤计较,大男人应当心胸宽广,过去的事儿已经过去了,老这么记在心,只能叫自个儿不痛快。

宋甲不听,数落陶氏头发长见识短,并且扬言:不把姓业的打服,绝不收手!

几天之后,宋甲与业大生相遇在街头。宋甲要业大生再跟他比试一回,业大生也不含糊,随即俩人找了个宽敞的地方,甩掉小褂,光着膀子,咬牙切齿,做生死斗。

两条汉子,一个猛如虎,一个壮如牛,互不相让,势均力敌。末了,宋甲一个没留神,让业大生一脚踢在小肚子上。宋甲惨叫一声,仰面摔倒在地,打了几个滚儿,便一命呜呼了。原来,他的肠子让业大生给一脚踢断了。

本来,业大生踢死了宋甲,就该为宋甲抵命。而业大生却以宋甲无理取闹在先,他逼不得已还击在后为由,为自己开脱了罪责。加之有人站出来为他作证,因此宋甲的死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丈夫死后,陶氏自是悲痛万分,虽然恼恨丈夫不听自己的劝,但一日夫妻百日恩,丈夫的仇倘若就这么算了,她真心觉着无颜面对丈夫的在天之灵。所以,杀夫之仇,她是非报不可!

或许是老天爷有意成全她,就在她丈夫宋甲死后不久,业大生的老婆竟也蹊跷地死了。如此一来,业大生成了鳏夫,而陶氏也正好是寡妇,俩人凑成一对儿,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很快,在媒人的牵线搭桥之下,业大生把陶氏娶过门。虽说业大生是个粗人,但对于陶氏却是百般呵护。陶氏表面上对业大生同样体贴入微,心里面却一直没断了为夫报仇的念想。

说话间到了民国元年十一月初一日的晚上,业大生在外面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中,倒头便睡。陶氏见状,认为报仇的时机到了。于是乎,进厨房拿了一柄刀,在磨刀石上“耍耍”磨了几下之后,回到卧房对着鼾声震天的业大生心口猛砍数刀。

业大生来不及惨叫,便被结果了性命。而陶氏则拎着砍得卷刃的菜刀,站在血肉模糊的尸体旁号啕大哭。也不知道她哭得是前夫宋甲,还是被眼前的业大生。

听到哭声的邻居,进入业家看究竟。一见屋中惨景,再看陶氏手中有刀,便大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众人合力将陶氏制服,连夜送到县府,交由县府林大令治罪。

陶氏在面对审问时,声泪俱下地供述了事情的始末缘由。林大令听后,虽然同情陶氏,但仍旧按照律条将陶氏定罪。

最终,陶氏为业大生抵命,但其行为却值得商榷。业大生的确打死了宋甲,但责任不能完全在业大生一人身上,若不是宋甲咄咄逼人,业大生也不会失手将人打死。

再者,业大生将陶氏明媒正娶,对其十分善待,真心与陶氏过日子,并没有亏待陶氏之处。陶氏狠心将其杀死,虽名义上为亲夫报仇,但所杀之人不也是亲夫么?

只能说,陶氏为夫报仇的心思已成执念。说句不中听的话,已经成了病态。所以,林大令判她死刑,合情合理,并不过分。

好了,拙文一篇,就此打住。此案为清末民初的一桩真实案件,未加任何虚构成分。图片取材自网络,仅作为示意图使用,与文中人物并无实质性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