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里边的人想出来。
以此说现实里的婚姻就可以分成四种状态:里边的两个人想出来但仅停留在想法;里边的人双双逃离;里边的人出来一个,外边的人进去了一个;里边的两个人还都在,外边的人偷偷摸摸进来了一个。
无疑最后一种是悲催的,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奉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度里都难以被接受,可惜因为人类本性中的弱点,这种情况又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
与此对应的是,在我国大家都知道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但每个人也都知道这种情况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只要不构成重婚法律就无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
于是矛盾出现了:从外边偷偷摸摸往里摸的人并不犯法,但无论情况下打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问题是谁遇到这种情况能保持理智不出手?
四川绵阳的68岁老汉小明就不幸遇上了这种事;他发现妻子可能要与外边摸进来的人私会,非但没礼貌制止,反而拿起一块砖头藏到床后。当妻子与外人进入主题,他从床后直身而起,将手中的砖头拍了下去。后事如何?
小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个弹匠,妻子离去后一直单身,直到2019年1月才与小红重组家庭。
小红,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麻友们是一群老年男子,小强便是其中一个,通过小红介绍,小明和小强也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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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自然就是那个站在外边偷偷摸摸想进去的人,59岁,终身未婚自然也无儿无女,一只眼睛患有白内障,俗称“玻璃花”。
小明偶然发现小红和小强俩人有互相摸摸碰碰的行为,便推测其二人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因此夫妻两个数次争吵。
2020年6月17日上午,小明骑着电单车来到小红在麻将馆附近的租住处,打算抓小红和小强的现行,结果进屋发现屋中并没有人。
在屋里转了一圈之后,小明发现大床的床头和墙之间有条空隙,足以躲下一个人,遂蹲到空隙中,后因耐不住肚腹饥饿,走到街上吃了一碗面后又回到出租屋,端坐到床头后。进门时顺手捡了半块砖头握在手中。
等了一阵子就见小红一个人回到房间,但转了一圈就又走出去,小明继续耐心等待。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分钟后小红又回到卧室,身后跟着小强。二人进屋二话不说就直奔主题,小明坐在床后锥心刻骨。
听着小红和小强的奇异声音,小明再也压不住火气,腾的一下站起身子,往床上一望小强正在低头忙着,便抡起手中的砖头拍了下去,两次命中小强后脑,小强像只泄了气的皮球瞬间瘫软下去。
小红亲眼见到小明的身影从床后立起,又眼见他朝着小强后脑拍下砖头,就她也未能幸免,幸好伤势不重,急忙将小强从身上推开,自己穿好衣服后又去给小强穿衣。小明见状又抡起砖头连续两次拍在小强的尾巴根处,又从小红手中抢下裤子。
随后小明提着裤子走到街上喊了一嗓子,希望街坊邻居们能给做证,都是小红出墙惹起的事。接着小明回到屋内用小红的手机投案自首,几分钟后赶到的急救人员当场宣布:小强挂了。
案发后小明供称当时就是气愤失控,想把小强打到不能动为止,不成想小强不禁打,才两下就挂了。经鉴定小强生前患有脑血管畸形和慢性脑膜炎,打击造成的内出血在其死亡结果中处于次要作用,情绪激动、紧张也是死因之一。
另经鉴定小红受到的伤害程度为轻微伤。
后续小明因故意伤害被检方提起公诉,小强的两个弟弟同时提起民诉。审理中法院认定小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有自首情节。同时认定小强明知小红的婚姻状况仍与对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对该案的发生有严重过错。
随后审理方作出判决:小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需赔付给小强亲属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用共计32.95万元。
这个结果对于已68岁的小明无疑是沉重的,但确实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因为不管小强多么缺德都罪不至死,何况他的行为连罪都算不上。
相信小明会在接下来的五年里对自己的罪行作出反省,但他一定会有一个弯转不过来,大家也会有相同的疑问:抓到外边偷偷摸进来的人该不该打?该打的话如何保证尺度?
在本栏以往类似的案例下有位叫“初级思考者”的读友留言道:“做丈夫的应该礼貌地叫施害者穿上衣服,然后再掏出手机报警。”另一位叫“第珍80”的忠实网友说:“应该把茶奉上,恭敬的说,慢来慢来,别累着……”
大家当然知道他们说的都是玩笑话,但也能看出来这是很无奈的玩笑话,大家伙对这样的事怎么看呢?不妨把您的观点写在评论区,以供大家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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