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电视剧《狂飙》热播
引发全民热议
剧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其中的法律知识点要引起注意
徐雷和他的小弟在野外一处河滩电鱼
不料发生意外
二人触电身亡
现实生活中
也有人嘴馋
展开全文
想吃野外的鲜鱼
在野外电鱼危险吗?违法吗?
一起来看看
近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支队尚勇大队查处一起非法捕鱼案件。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支队尚勇大队在对勐腊县至勐捧镇河道进行巡护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在该河道内进行捕捞,该河道为尚勇子保护区范围内,路边立着保护区警示牌。发现该警情,民警立即来到河段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使用电鱼枪在河道内进行捕捞,民警查获时,该男子使用电鱼枪捕获到22尾鱼。
该男子使用禁用工具电鱼枪,在尚勇保护区内进行捕捞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触犯了《刑法》,尚勇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切勿贪图一时美味,用生命安全做赌注,进行非法捕捞。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及时向渔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电捕鱼的危害
普法强基宣传标语口号
守法明德,共建和谐校园
让未成年人安全成长,让青春梦想快乐飞翔
来源: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
编辑:尹媛园
审核:王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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