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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熊猫 村民 后来 怎样

2014年,云南村民因羊被咬死,怒杀大熊猫卖4800元,后来怎样了?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6 04:48:02 浏览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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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化石”之称的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珍贵物种,只有我们国家拥有此物种,更加体现了它的罕见。

令人痛心的是,云南的一位村民为寻找咬死自家羊群的猛兽,偶然发现了野生大熊猫的踪迹,并将其误杀。

如果这位村民在误杀大熊猫后及时悔改,他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故事发生于2014年,云南昭通的一位村民王文林,早晨起来到羊圈看自己的羊群,他看到羊圈里的羊群都被咬死了。

多年来依靠养羊为生的王文林,顿时愤怒交加,他走进羊圈仔细观察,发现自己的羊群是被猛兽咬死的,羊圈里还有猛兽留下的脚印。

羊群就是王文林的所有盼头,一家人的生计都指望着一群肥羊。

如今,羊全部被咬死了,王文林一时间悲从中来,对于一个收入单一的农民来说,咬死的羊群简直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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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忧伤和愤怒蒙蔽了双眼的王文林,此时并没有思考这些死去的羊群,还有没有补救措施。而是愤怒地咒骂着咬死羊群的猛兽,他发誓要找出这个“凶手”。

王文林首先在羊圈周围设置了很多锋利的陷阱,但是这些陷阱没有抓住任何一个活物,有的陷阱直接就坏了。

王文林本人也去山上转悠了好几次,他似乎发现了山上有猛兽的痕迹。恰巧王文林的弟弟王文才也和他说在房后的山上,看到了猛兽的巨大脚印。

听到弟弟王文才的话语,王文林更加坚信自己的羊群就,是被这只在山上活动的猛兽咬死的,他一定要把这只猛兽找出来杀死,才能解去他的心头之恨。

哥弟两人常年生活在此,对于山上的地形十分熟悉。

一个早晨,两人带着火药枪和绳子,顺着残留的脚印,边走边找,终于在一个深山处看到了一只体型庞大的野生动物。

王文林还没仔细判断,那个野生动物到底是什么物种,他举起火药枪,随着“嘭,嘭……”的两声枪响,在丛林间若隐若现的那只庞然大物,顿时鲜血直流,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

王文林又对着倒下的动物补了两枪,确定动物不再有反击的能力,才走近一看,发现是一只大熊猫。

两人顿时觉得大事不妙,他们在没有法律意识,也知道“国宝”大熊猫珍贵无比。

古人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此时能够赶紧拨打林业局的电话,迅速赶往现场把大熊猫送到动物医院抢救,或许这只大熊猫还有一线生机。

哥弟两人再去投案自首,毕竟王文林是在没有看清动物的情况下开的枪,那么,他可能不会落得一个有期徒刑的结果。

接下来两人的做法才是罪有应得,他们深知自己犯了错,竟然还想着发财,要把这只珍贵的大熊猫扒皮取肉,转卖成钱。

两人商量完毕,王文林紧接着打电话联系了同村的李某人,想要卖掉这只大熊猫。

当天晚上,哥弟两人就在林子旁边的一条公路上,将4只珍贵的大熊猫脚掌,连带半只熊猫肉都卖给了李某人。

不仅如此,这个李某人竟然将4800元买来的熊猫肉和熊猫脚掌,又高价卖给了四川宜宾的一个人,还没有完,这个四川宜宾的人,又将买到的熊猫肉转卖给了另外三个人。

就这样,惨死于云南昭通的大熊猫,又转卖到了四川宜宾的几个人手中。

王文林哥弟误杀大熊猫,又分割大熊猫肉,转卖大熊猫的行为令人发指,他们知法犯法,不仅残害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四处转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哥弟两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王文林亲自射杀野生大熊猫,依法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罚款一万元,他的弟弟王文才与其分割倒卖大熊猫肉,依法判处11年的有期徒刑。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底线是最低的,如果他们是在森林里遇到大熊猫攻击,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杀死了大熊猫还可以从轻处罚。

但是哥弟两人不仅杀死了唯一的一只野生大熊猫,还四处倒卖。此外,还私藏枪支弹药,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完全合理的。

我想会有很多人发出了疑问,大熊猫不是栖息在四川、陕西和甘肃吗?

怎么云南昭通也有,还出现在森林里,被人射杀了。

当地的林业局表明,这次大熊猫的踪迹,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可惜的是,唯一的一次发现,也被他们扼杀了。

据云南省林业局的实地勘测表明,在云南昭通的盐津县方圆几万平方千米的森林,都具备大熊猫栖息的气候和环境。

这只野生大熊猫原本就出生在此,还是从四川等地迁徙而来,林业局的人尚未得出确切的结论。

至于云南盐津县是否还有大熊猫种族存在,还需进一步的实地考证。

大熊猫数量稀少,且是中国独有。截至2020年,全球也仅有1864只大熊猫,可见大熊猫的珍贵和稀有。

正因为大熊猫的数量稀少,几近濒危,才更应该受到更好的保护,否则这个可爱的物种终将有灭亡的一天。那么,大自然将要失去一个体态丰盈,颜色鲜明的物种,这将是人类也是中国的一大损失。

野生大熊猫的寿命很短,仅有18年左右。

不过人类圈养的大熊猫,因其受到了科学的照料和饲养,它们的寿命可以延长至30岁左右。

大熊猫极具观赏价值,又因为是我国独有,被奉为“国宝”。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周边的一些国家包括韩国、日本、俄罗斯等都会向我们国家借大熊猫去饲养和观赏。

大熊猫的数量稀少,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很高,所以不是每个国家都可以借给的,还要关注所借国家是否有适合大熊猫生存的适宜环境。

这就是那个追寻咬羊“凶手”而误杀野生大熊猫的村民的故事了,他的误杀直接导致长江以南首次发现的一只野生大熊猫也消失了。

关于大熊猫的保护法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我们不能知法犯法,要懂得关爱身边的国家保护动物,不随意捕杀,不随意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