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9 公司简称:赣粤高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35,407,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33,540,701.4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未发生变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这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力量。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快建设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着力提高交通运输服务供给质量,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创新引领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
1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江西省高速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江西省基本建成“便捷畅通、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绿色环保、智慧先进”的现代化高速公路体系,高速公路发展实现“728”目标——通车里程达到7,500公里以上、建设投资超2,000亿、八车道里程达到800公里以上。
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指出,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预计未来约有3万公里繁忙路段需要扩容改造。到203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形成多中心网络化路网格局,实现国际省际互联互通、城市群间多路连通、城市群城际便捷畅通、地级城市高速畅达、县级节点全面覆盖、沿边沿海公路连续贯通。
9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282号)指出,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在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任务落实工作,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
展开全文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高速公路运营、智慧交通、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拥有昌泰公司、昌铜公司、方兴公司、实业发展公司、嘉融公司、嘉圆公司、嘉恒公司、嘉浔公司等8家子公司,参股国盛金控、湘邮科技、信达地产3家上市公司以及江西核电、高速传媒、恒邦保险和畅行公司4家非上市公司。
(一)高速公路运营
公司下辖昌九高速、昌樟高速、昌泰高速、九景高速、温厚高速、彭湖高速、昌奉高速、奉铜高速8条高速公路,主线里程近800公里。其中,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已完成“四改八”扩容建设,均顺利获批延长收费期限。报告期内,樟吉高速改扩建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二)智慧交通
智慧交通板块以控股子公司方兴公司为平台。方兴公司是从事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服务、交通机电产品研发、应用软件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聚焦智慧交通、信息化系统集成、机电养护等领域,积极探索BIM、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北斗、VR等新技术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养护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助力完善绿色高效的现代智慧交通体系。
(三)实业投资
成品油销售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为平台,现拥有12对服务区加油站。房地产运营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嘉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嘉浔公司为平台,目前主要项目为南昌“悦山居”项目、滨江项目和九江“悦湖居”项目。
(四)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板块以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为平台,先后成立了江西省内首家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的供应链金融公司,以及省交通投资集团唯一一家商业保理公司,目前正立足“股+债”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优化整体投资结构,在稳健投资固定收益类项目的同时,积极围绕高成长性行业和科技型企业拓展权益类项目投资,持续强化短中长周期兼顾的立体投资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更是公司深入落实“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公司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新赣粤”战略目标,积极融入交通强国和交通强省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产业经营,拓展融资渠道,有效激发公司经营活力,助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46.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30亿元;资产负债率45.94%,为近10年来最低。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主动作为,营业收入再创新高,达到67.58亿元,其中竞争性子公司营业收入首次超过通行服务收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37亿元,每股收益0.30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向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预付采购车用汽油款。因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未能履约,实业发展公司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该案件已于2023年3月7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判决。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预付款项已计提减值准备58,000,000.00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省交通投资集团告知函,江西省人民政府拟将省交通运输厅持有的省交通投资集团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国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八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胡炜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谢泓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邓永航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强先生主持,与会人员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35,407,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未来资金安排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充分论证的,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商业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中重要经济指标不超过20%的中期预算调整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2023年度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通过债务方式融资余额不超过60亿元,其中新增融资净额不超过25亿元。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效率和灵活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金融市场情况全权决定债务融资有关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及下属单位(包括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等)开展业务需要,预计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投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机电施工类1.40亿元,公路养护类0.50亿元,其他类0.60亿元,在关联人江西银行日均存款余额0.25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鉴于该事项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谢泓女士、蒋晓密先生、邓永航先生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因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主要参照行业标准确定,或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费用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审计以及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与定期报告相关的鉴证等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公正执业、勤勉高效,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值得信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鉴于该事项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谢泓女士、蒋晓密先生、邓永航先生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定价公允、公平,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安全可靠、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其他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亲自出席监事4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陆箴侃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徐立红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立红先生主持,经过与会人员充分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国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9-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曾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2016-2020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6-2020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8-2020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涂卫兵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8-2022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2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审计以及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与定期报告相关的鉴证等业务),较上一期增加0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公正执业、勤勉高效,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值得信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3-011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单位(包括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等)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参照行业标准定价而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产生的交易,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在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泓女士、蒋晓密先生、邓永航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因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主要参照行业标准确定,或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司因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投标产生的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以上统计不含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产生的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单位发生的交易大部分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免于按照关联交易进行统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及下属单位2023年发生的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投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金额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方的关联关系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投资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省交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及下属单位与省交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省交通投资集团持有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15.56%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邓永航先生兼任江西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江西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及下属单位与江西银行之间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以上关联方的财务数据及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9月30日,省交通投资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872.52亿元,净资产1,501.23亿元,实现净利润22.38亿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江西银行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162.56亿元,净资产432.25亿元,实现净利润13.17亿元。
本年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方式
公司及下属单位与省交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参照行业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及下属单位在江西银行开展存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单位与省交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而产生的,交易价格参照行业标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单位在江西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存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因此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江西银行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科目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因仅①对公司产生影响,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提前执行准则解释16号。
(二)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科目产生影响,各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1月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3-009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392,581,652.0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执行《赣粤高速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第三项第三款第三条,综合考虑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35,407,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3,540,701.40元,当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6%。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未来资金安排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充分论证的,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