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玉龙县境内国道214线和353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国道214线和国道353线采用移动测速设备开展超速违法取证依法处罚的管理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速区域
国道214线和国道353线玉龙境内全路段。
二、限速值
测速区域所有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三、启用时间
2023年3月2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遵守限速规定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编辑:刘莉
审核:王石泉
终审:和泽胜
来源: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