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华宝ESG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ESG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自T+2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通过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展开全文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3年3月24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12、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ESG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宝ESG责任投资混合A,代码:018118;基金简称:华宝ESG责任投资混合C,代码:018119)
2、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购/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收取认购/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0)/1.00=98,82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98,824.23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10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募集。
2、本公司直销柜台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含认购费)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4、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在上述渠道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直销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9:30至17:00。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证;
c、开户成功,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a、 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 账户首页“我的e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 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 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 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择。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李申
联系电话:(021) 6063 7102
(三)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2、代销机构
(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53398816
公司网址:
(2)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
(1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公司网址:
(1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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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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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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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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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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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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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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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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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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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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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
(2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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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
(2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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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
(2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公司网址:
(29)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8-5050
(3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3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
(3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3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电话:95017
公司网址:
(3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3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3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
(4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4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
(4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032-5885
(4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
(4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4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
(4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
(4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4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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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
(5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
(5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1888
(5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
(5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
(5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55)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5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5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
(5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55-671
(5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60)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021-60608989
(6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6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6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
(6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6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
(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8666
传真:(86 21) 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人:许培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会计师:许培菁、张亚旎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