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5,091,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致力于纯碱、烧碱、溴素、氯化钙、原盐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纯碱广泛用于玻璃、无机盐、冶金、医药、石油、制革、纺织印染、食品、造纸等行业。烧碱广泛用于造纸、纤维素、洗涤剂、合成脂肪酸、纺织印染、石油化工等行业。目前,纯碱为公司主导产品,产销量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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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完成转让潍坊市滨海开发区易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设立潍坊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参股设立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转让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3月22日在9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孙令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108,022,946.33元,母公司口径为891,826,789.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并扣减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493,507.40元,母公司报表为1,614,659,891.09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兼顾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95,091,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89,509,192.6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23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5.5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21,000.0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令波、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10.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计划在具体实施中,受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调整,能否完全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为8,736.27万元,业绩承诺为8,463.47万元,实现率103.22%,高于约定的业绩承诺。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万吨/年双氧水(27.5%)及10万吨/年过碳酸钠项目2.27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的股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预挂牌。转让价格将在正式挂牌转让前,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履行公司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确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挂牌转让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3、4、5、6、7、8、9、14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3月22日在9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进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108,022,946.33元,母公司口径为891,826,789.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并扣减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493,507.40元,母公司报表为1,614,659,891.09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兼顾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95,091,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89,509,192.6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23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5.5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2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计划在具体实施中,受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调整,能否完全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为8,736.27万元,业绩承诺为8,463.47万元,实现率103.22%,高于约定的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万吨/年双氧水(27.5%)及10万吨/年过碳酸钠项目2.27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的股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预挂牌。转让价格将在正式挂牌转让前,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履行公司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2、3、4、5、6、7、12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6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45.5万元、内控审计费21万元。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致同所现拥有合伙人204名,拥有注册会计师1270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
(7)收入情况: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5.3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13亿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职业保险购买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素红,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结合相关审计需配备的人员和工作量,双方拟定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6.5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5.5万元,内控审计21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决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表现出了较高的执业水平。续聘该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2023年度报酬,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等关联方因购买动力、包装物、材料等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21,000.00万元,2022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19,372.81万元。
1.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关联董事孙令波、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2.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山东海化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于2022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承接原山东海化集团为公司提供的商品及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集团”)
1.法定代表人:孙令波 注册资本:72,449.48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石油化工等业务。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331,884.98万元,净资产1,325,765.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8,345.56万元,净利润106,147.15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集团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二)山东海化塑编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塑编”)
1.法定代表人:袁冲君 注册资本:1,950万元
主营业务:加工、销售塑料编织袋、集装袋、塑料篷布、填充母料、塑料内衬袋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4200号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1,240.36万元,净资产8,285.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346.73万元,净利润127.80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塑编系山东海化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塑编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三)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汽运”)
1.法定代表人:何树坤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吊装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源街东段路北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4,991万元,净资产3,7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938万元,净利润341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安汽运系山东海化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永安汽运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四)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海洋工程”)
1.法定代表人:张国庆注册资本:2,100万元
主营业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榆园路02801号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9,745万元,净资产1,9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552万元,净利润11.16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洋工程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海洋工程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五)山东滨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滨海能源”)
1.法定代表人:方兆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6133号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22,413.88万元,净资产29,509.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39.25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海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滨海能源项目正在建设中,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五)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能源”)
1.法定代表人:王龙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配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3601号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22,137.40万元,净资产92,517.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742.68万元,净利润1,431.86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能源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六)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龙新材料”)
1.法定代表人:孙汉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硝酸钠、亚硝酸钠及硝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氯碱路02600号
该公司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龙新材料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龙新材料即将投产,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七)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盐研究院”)
1.法定代表人:朱国梁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盐及盐化工技术咨询,设计服务,盐产品生产和销售等。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1层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5,654.90万元,净资产43,280.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456.95万元,净利润-2,819.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盐研究院系山东海化集团股东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三)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盐研究院经营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八)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简称“中以溴化物”)
1.法定代表人:沙米尔·罗尼 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
主营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海路与化工街交叉路口西300米路北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1,846.93万元,净资产20,629.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8,351.28万元,净利润2,245.9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以溴化物系公司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以溴化物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1.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持续稳定,交易各方签署框架性协议及合同。
2.以上各类交易中,对水、电、蒸汽、高温热水、低温热水等价格,双方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按月结算;其他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比价等形式,确定市场价格,双方按具体合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双方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已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项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我们认为该预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有关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以及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就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树脂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收购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氯碱树脂公司100%股权。6月20日,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署了《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6月24日,氯碱树脂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详见《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收购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山东海化集团承诺:氯碱树脂公司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463.47万元,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39.73万元,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160.93万元。若承诺期内,氯碱树脂公司每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同期山东海化集团承诺的净利润数,则山东海化集团须就不足部分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二、氯碱树脂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371A003442 号),其中氯碱树脂公司也纳入了审计范围。经审计,氯碱树脂公司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为8,736.27元,业绩承诺扣非净利润为8,463.47万元,实现率103.22%,高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树脂公司”)20万吨/年双氧水(27.5%)及10万吨/年过碳酸钠项目是公司2023年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为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氯碱树脂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27亿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决定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3.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02日
4. 注册资本:159,323,047.69元
5. 注册地点: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64812914Q
7.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氯气、氢氧化钠、盐酸、稀硫酸、次氯酸钠、氢气等产品。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氯碱树脂公司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氯碱树脂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拟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3. 担保额度:不超过2.27亿元
4. 担保范围:氯碱树脂公司20万吨/年双氧水(27.5%)及10万吨/年过碳酸钠项目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氯碱树脂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氯碱树脂公司项目建设,且该项目对延伸公司产业链条,调整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为氯碱树脂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氯碱树脂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为氯碱树脂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六、其他
1.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
2.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保方案概述
1. 投 保 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4. 保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
5. 保险期限:12个月
6. 保障范围:被保险人因执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的不当行为,而于保险期间遭受赔偿请求所导致的损失(不当行为主要包括疏忽、遗漏、误导、过失、不当陈述、不当雇佣、违反授权、应作为而不作为等非故意行为)。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挂牌
转让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辰兴”)83%的股权。
2. 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不构成交易行为,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转让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需根据后续实际成交情况确定。
一、概 述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挂牌转让内蒙辰兴83%的股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将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预挂牌。转让价格将在正式挂牌转让前,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履行公司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确定。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股权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预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内蒙辰兴83%的股权。目前,内蒙辰兴由兴和县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租赁期将于2023年6月到期。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2.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振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5日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团结乡重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4670687948Q
主营业务:电石的生产及销售。
3. 股权结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内蒙古新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
4.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蒙辰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本次预挂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事项仅为挂牌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不构成交易行为,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后续公司将在正式挂牌转让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内蒙辰兴产品滞销,亏损加剧,已于2012年2月停产,自2013年6月起对外租赁经营。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符合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安排
1.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预挂牌、评估等相关事宜。
2.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提案
注:1.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等相关公告。
2. 上述第7、9、10项议案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第9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
(3)上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2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842 0536-5329931
传 真:0536-5329879
电子邮箱:sdhh@haihua.com.cn
联 系 人:杨玉华 江修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
1.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2. 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请携带好相关证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议案编码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