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隔离护栏可以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减少交通事故。但是,最近盐城市区华湖路路段,交通隔离护栏却被人为拆除。
在华湖路段共缺失了两节交通护栏、一根立柱。根据缺失的地段,民警逐一对沿街的店铺监控进行了查看。很快嫌疑人于某就被查到。视频显示,于某在当日凌晨5时左右故意对交通护栏实施破坏。于某交代,交通护栏安装以后,觉得自家店的生意受到影响,于是打起了拆除隔离护栏的歪脑筋。
随后民警在于某家找到了被私拆的护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办案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报道/李明洋盐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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