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9 公司简称:富佳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派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60,400,000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61,4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61,4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6.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受欧美通胀、国际局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家电行业波折重重,家电市场经历低谷期。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我国家电规模整体同比下滑12.30%,第二季度、第三季度逐渐恢复,前三季度市场规模为5,224亿元,同比下降8.9%,相关企业面临巨大的业绩增长压力。
清洁家电、无线锂电吸尘器仍是主流,扫地机器人是我国清洁电器行业第一大细分品类,随着智能化、集成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洗地机是近两年的新兴品类,是最具潜力的清洁电器品类之一。洗地机是一种适用于硬质地面清洗同时吸干污水,并将污水带离现场的清洁器械,具有环保、节能、高效等优点,相较于扫地机和吸尘器,洗地机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轻松处理地面上的干湿混合垃圾,省去了手动清理的费心费力。目前我国洗地机销量尚处于快速放量上升阶段,未来将属于偏刚需类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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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报告期内家电行业承受了重重压力,但随着居民生活逐渐恢复常态,经济增长动力蓄势回归,市场主要的驱动因素来自生产生活回归常态后的消费者信心提升,消费者对品质家电和健康家电的需求复苏,部分积压需求的释放,行业产品与功能技术迭代升级,企业端和渠道端的共同推广等,市场还有空间等待激发。家电企业想在激烈的同质化竞争中突围,要另辟蹊径,主动去捕捉政策、行业、市场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动态捕捉消费者的新需求点,并在创新领域走在行业前列。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类小家电产品及无刷电机等重要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无线锂电吸尘器、有线吸尘器、多功能无线拖把、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电机等。
凭借卓越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常年合作,公司成为清洁家电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公司是全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北美、欧洲、亚洲、大洋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群体包括Shark、伊莱克斯、戴森、史丹利百得、G Tech等国际著名吸尘器品牌;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为方太、米家、顺造、宝时得等国内知名品牌供应产品。
公司具备各类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智能清洁小家电产品的制造能力,产品品类丰富,包括立式、手持式、卧式、车载式等涵盖家用、车用、商用等各种应用场景的无线或有线吸尘器,具有集洗地、吸尘、拖地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无线拖把,智能扫地机器人。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研发了洗地机等多款新产品,同时拓展了其他门类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电领域的先进制造商,坚持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进行自主研发,根据研发成果、技术能力以及能解决的消费者痛点寻找合作品牌运营商,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再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为向国内外知名品牌商直接销售。
通过在清洁小家电领域内多年的经营和深耕,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地位。
承接客户后,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就产品质量要求、定价原则、产品交付、退货处理、知识产权等基本商务条款进行约定。通过完善的研发流程,即可行性研究、产品细节结构设计、设计评审和DFMEA(设计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模具开发、产品试产验证、批量生产六大环节完成产品的技术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一致性,并对产品开发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在日常合作过程中,客户按照其销售情况初步拟定未来一定期间内向公司的采购计划,并交由公司进行沟通确认。公司取得客户采购订单后即进行生产排期,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开始组织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生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公司业务发展部接到客户的采购订单后,生产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约定的产品品种、数量和交货日期制订出货计划;技术开发中心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和顾客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生产计划部收到客户订单后编制进料计划,监督前道加工车间和供应商严格按照计划进料时间进料,再按照进料计划编制装配计划,组织、协调电机制造部、注塑车间、电子车间、装配车间等的生产工作;生产过程中以及产品完工后,品管部对物料和产品进行测量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予以出库。
为保证产品质量,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整机一般由公司自行装配完成。除小部分产品外,电机、PCBA等核心部件也均由公司自制。为提高生产效率,满足订单需求,地刷、连接管等技术难度较低的组件以及注塑、喷印等前端加工工序可能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完成。
(3)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只有名录内的合格供应商才能纳入日常原材料和委外加工物料采购的范围。公司抽调技术开发中心、业务发展部、生产计划部、品管部、工程部等各部门人员,组成供应商开发小组和供应商评定小组,进行合格供应商管理。
日常采购过程中,先由业务发展部门负责销售的人员取得客户的采购订单。生产计划部对订单进行评审,根据与客户约定的产品交期,考察现有人力资源、设备产能和物料库存及市场供应能否满足交期要求,并协同业务发展部负责采购的人员根据需求在供应商平台中向合格供应商下达原材料采购订单或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增加招聘车间工人。品管部负责采购产品的质量验证,经验证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由计划采购部负责退货或调换。
对于ABS、MABS等用量大、各型号产品通用的塑料类原材料,为降低原材料成本,公司会根据公开市场报价,主动在低价时择机购入,保有一定量的库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富佳股份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4,440.60万元,同比增长5.5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699.58万元,同比增长49.76%,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33,941.31万元,同比增长87.66%,基本每股收益0.87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王伟定先生和叶龙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23%;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派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160,400,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400,00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以上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人数不足三分之二,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关联董事郎一丁、涂自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4:00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黄建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19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天健审〔2021〕10243号”《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4,831,498.02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95,283.02元(不含税)。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方案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佳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佳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佳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995,782.0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54,270,527.8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2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派送红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160,400,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61,400,00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12)。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401,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60,4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61,4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61,400,000元;不派送红股。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了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此次续聘审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65万元。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系公司经营规模稳步增长,需要投入的审计人员和工作时间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的币种,即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流程管理、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汇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
至2023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跃旦、王懿明、宁波富佳控股有限公司、俞世国、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郎一丁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11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昂良
电话:0574-62838000
传真:0574-62814946
邮箱:furja@furja.com
邮政编码:315400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