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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 人保 赎回 申购 证券投资

人保福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4 00:13:03 浏览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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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1月30日(含当日),共1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自2023年1月3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展开全文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2022年4月14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恢复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个人投资者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本基金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业务。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2)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25层03、04单元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朱婷婷

网址:fund.piccamc.com

5.2 非直销机构

1)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

2)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

3)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

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

5)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

6)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

7)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

客服电话:400-619-9059

邮编:100053

8)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发表人:肖雯

联系人:王宇昕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9)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

10)名称: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张正岳

电话:95574

网址:

(11)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35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杨琳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12)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人保福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3年1月30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3年1月30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测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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