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查处整治行动不是一天两天了
交警也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
心存侥幸
2023年2月14日20时30分许,突泉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向阳路路段开展夜查酒醉驾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蒙F37***号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石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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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交警蜀黍带你了解酒醉驾相关知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驾。
突泉交警提醒您: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年365天,突泉交警每天查处酒驾不打烊!请您和我们一起共同抵制酒驾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平安突泉
责任编辑/包雁玲
编辑/梁子璇
一审/包雁玲 二审/高凤珠 三审/张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