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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 青海 矿业 摘要 年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3 01:46:03 浏览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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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共实现净利润54,740,384.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361,680.73元,分配现金股利28,817,627.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41,256.9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8,949,110.86元,本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53,685.58元,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报告期内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锶盐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目前行业发展较为成熟,透明度高,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行业总体规模及下游需求变化不大,产销规模主要受原材料供应及下游客户需求影响,与国内外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影响波动较大。

2022年上半年,锶盐行业产品市场价格延续上年利好行情,同比上涨幅度较大,给行业内各生产企业带来市场机遇;下半年,随着市场需求整体减弱,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加之上游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多重因素影响着企业盈利水平。

公司所属子公司庆龙锶盐为主要生产企业,地处重庆市铜梁区,现有2万吨/年碳酸锶、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铝锶合金产能规模,在行业中属中等规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政策、部门规章及法律法规等未出现重大变化。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锶盐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锶(含工业级碳酸锶、电子级碳酸锶)、金属锶、铝锶合金、硝酸锶、氢氧化锶和副产品硫磺、亚硫酸钠。其中,工业级碳酸锶主要用于磁性材料、电子陶瓷、金属冶炼、烟花焰火及其它锶盐的深加工;电子级碳酸锶主要用于制造液晶玻璃;金属锶作为一种较强的还原剂,主要用于生产合金和锶化合物,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冶金、化工、航空、汽车等工业领域;铝锶合金作为铝合金的变质剂,主要用于铝锶中间合金的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行业,航空、新能源等方面;硝酸锶主要用于制造液晶玻璃、陶瓷及焰火等;氢氧化锶作为一种中间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锶系列其他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并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安排。

子公司庆龙锶盐为主要生产企业,地处重庆市铜梁区,现有2万吨/年碳酸锶、2000吨/年金属锶及5000吨/年铝锶合金产能规模。所生产工业级碳酸锶纯度高、低硫、粒度稳定;电子级碳酸锶低钡低钙,是目前国内能应用于液晶玻璃基板的主要锶盐产品;金属锶及铝锶合金系锶盐下游延伸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强化市场分析研判,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各关键环节未发生影响经营业绩的重大变化。业绩主要来源为锶盐业务,其利润源于锶盐系列产品的产销、成本以及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价格延续上年利好行情,同比上涨幅度较大,销售收入随之增加;下半年,主营业务产品碳酸锶、金属锶等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导致全年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市场需求减弱和产品价格下滑等不利影响,公司依托自身产业链、技术研发及产品质量优势,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强化生产经营组织及市场营销管理,统筹推进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确保了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的稳步运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0,109.60万元,较上年增加2.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2,568.83万元,较上年增加3.86%;实现营业收入37,195.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74.04万元,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比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0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新增新能源开发与生产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0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023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3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5、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 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杨超先生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qh-yangchao@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0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九届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的编制错误和遗漏,主要财务数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存在异常情形,符合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2、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披露了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因素,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共实现净利润54,740,384.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361,680.73元,分配现金股利28,817,627.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41,256.9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8,949,110.86元,本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53,685.58元,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及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提出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和技改项目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等情况所做出的决定,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3-007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薪酬机制激励约束作用,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临2023-008号)。

1、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09号)。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上(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一01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会议审阅事项

1、《2022年度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履职报告》;

4、《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0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九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九届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重大的编制错误和遗漏,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预案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40,384.77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853,685.58元,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九届四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288,176,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8,817,627.30元(占2022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的85.72%)。上述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10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及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提出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日常经营和技改项目投资等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等情况所做出的决定,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预案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需要、资金支出安排及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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