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男,汉族,枣庄山亭人。2019年9月考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现任民事审判二庭五级法官助理。入职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于学习,扎实工作,2021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山亭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
立足本职岗位
认真做好审判辅助工作
自入职以来,刘畅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辅助工作。2019年至2022年,辅助员额法官收案734件,结案852件,结收比116%,结案率112%。承担审查诉讼材料、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资料;开庭排期、法律文书送达、组织庭前会议、庭前证据展示和证据交换等庭前准备工作;依法调查、收集、核对相关证据;协助员额法官办理财产保全;承担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员额法官起草审理报告并进行裁判文书校对工作;进行调解并草拟调解文书工作;诉讼费结算、法律文书上网、卷宗扫描归档工作;与审判工作相关的调研、督查、考核、信息、宣传及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等。
辅助审结破产案件11件,其中,2020年度 4件, 2021年度 2件, 2022年度5件,共计切断担保债务2.96亿元,化解不良资产6.0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6.05亿元,激活土地753亩,收缴欠税3245万元,稳定职工2067人。
服务中心大局
努力做好营商环境工作
自2020年以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辅助办理优化营商环境 “办理破产”指标工作。主要承担报送典型案例、审判数据、裁判文书、宣传稿件,办理破产指标建章立制相关文件草拟,参加上级及本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集中办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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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为落实办理破产指标建章立制工作,辅助制定《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及快速审理规程(试行)》《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规程(试行)》《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财产网络司法拍卖操作办法》等相关文件。2022年度,辅助建立山亭区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作机制,辅助制定《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企业破产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坚持司法为民
尽心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刘畅积极参加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工作,辅助办理审判执行工作相关指标,开展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参加企业走访调研十余次,调研企业发展情况,征求企业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内部管理、外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就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参加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十余次,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法条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等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到社区参加核酸检测志愿服务活动十余次,并在参加志愿服务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提升辖区居民法治意识。
刘畅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认真细致,力求将细心、耐心、责任心投入到每项审判辅助工作中去,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用心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