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战胜沙俄之后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是一耻辱吗?
康熙25年,公元1686年,沙俄在雅克萨被围数月之后,终于请求清政府解除对雅克萨的围困,并派出戈洛文为大使,与中国进行边界谈判。在11月份,清政府为了表示诚意,宣布无条件停火。
根据历史记载,在1688年4月,中国也组成了对俄谈判小组。由领侍卫内大臣索图,都统彭国刚,左都御史马齐以及耶稣会会士,葡萄牙裔的徐日升和法裔的张诚。而随行的卫兵有八旗先锋兵200人,护军400人,火器营兵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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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条约却一直被我们认为是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其实这个条约是由双方协商签订,在本质意义上说是平等的。但为什么我们会怀疑这个条约的平等性呢?因为清政府方面在获得胜利的情况下对沙俄做出了很大的让步。
贝加尔湖及贝加尔湖以东地区。其实早在明朝的时候,已经不在中国的势力范围之内。而在《尼布楚条约》签订时,在此地游牧的民族,也并不臣服于清政府,所以这块地区并不是因为清政府而不属于中国的。
其实《尼布楚条约》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绝对是一项平等条约,虽然进行了领土的让步,但保证了东北以及外东北大坪地区是中国领土的事实。但是由于清政府不了解沙俄的实际情况,导致在谈判方面一直处于劣势,失去了争取更多领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