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新亚制程公开信息显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雷宇、总经理胡大富、副总经理伍娜、胡丹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经查,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电子)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给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上述事项未经新亚制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子以披露。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亚制程仍有6.26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经查,新亚制程电子贸易业务以销定采的比例达98%,公司统计的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的下单间隔时间平均为2.46天,公司对所售商品的质保、退换货的服务最终由供应商提供。新亚制程按总额法确认了以销定采业务中由供应商直接送货给终端客户的贸易收入,但公司在商品采购、销售的过程中均未实际控制货物,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例如,2021年度,新亚制程子公司亚美斯通电子向某客户销售软件产品,该软件系客户指定代采并由供应商直接向客户送货。根据收入准则中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规定,亚美斯通电子向供应商采购软件并销售给客户过程中,未实际拥有对软件的控制权,亚美斯通电子为交易的代理人,应按净额法确认佣金或手续费收入。亚美斯通电子应按净额法确认手续费收入75.47万元,但实际确认收入1962.27万元,确认成本1886.8万元,导致新亚制程2021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1886.8万元。经查,新亚制程自成立起至2010年上市时,主要从事为电子制造业企业提供优化生产流程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制程”业务,并配套销售各类原材料。近年来,公司“制程”业务萎缩,转而以原有的供应商资源为基础,开展电子商品的代采贸易业务。2021年度,新亚制程披露的制程产品收入为22.30亿元,但其中18.84亿元为电子产品代采贸易收入,1.09亿元为胶水代采贸易收入,仅2.37亿元为自产自销的电子胶水收入,贸易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总额(23.2亿元)中的占比高达85.91%。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未准确、完整地反映上述情况,一是未更新披露公司所处行业、业务、经营模式等的实际变化情况;二是未在“主要经营模式”的“采购、销售模式”中区分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三是未在“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成本构成”中分别披露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收入与成本构成。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新亚制程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亚制程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1亿元,同比下降27.56%;归母净利润2843.69万元,同比下降29.51%;扣非净利润2649.17万元,同比下降31.87%;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49亿元,同比下降3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35.76万元,同比下降41.7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91.92万元,同比下降43.24%;负债率42.86%,投资收益-4.8万元,财务费用625.16万元,毛利率12.74%。
新亚制程(002388)主营业务:针对电子制造业,专业提供电子制程系统解决方案及实施方案涉及的电子制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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