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聚餐聚会
千万别忘记了这句话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但是总有一些人
无视生命、无视法规
心存侥幸,最终酿事故
近日,河源交警接到群众报警,在市区长安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人员受伤。报警人称肇事司机还喝了酒。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时,司机拒不配合,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约束至酒醒。
经鉴定,肇事司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5.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
肇事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河源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