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妈妈现在经常给我打电话,我很开心!”近日,金湖法院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对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进行回访,欣喜地从孩子的口中得知梅某的思想转变和母子亲情的重拾。
刘某与梅某婚后,因生活习惯差异,双方时有争吵,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16年9月,刘某与梅某协议离婚,约定6岁的婚生子小烨(化名)随父亲刘某生活并抚养,梅某不承担任何费用。之后梅某便回了娘家山东烟台。6年来,梅某对小烨不闻不问,还拒绝探望。今年2月,小烨以父亲收入难以承受对自己的抚养为由,将梅某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其抚养费。
近日,金湖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上,当小烨见到6年来未曾谋面的母亲,顿时泪流满面。这泪水既有对母爱的祈求,也隐含被无情抛弃的无奈。在庭前走访中,据小烨的班主任陈老师反映,由于小烨在成长过程中缺失了母亲的陪伴和关爱,性格比较孤僻,不爱与同学交往。
庭审中,梅某辩解,婚姻存续期家里房屋拆迁补偿了几十万元,离婚时自己没拿走一分,这些钱足够抚养孩子成人了。而刘某则陈述,索要抚养费不是目的,而是要让她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这6年来梅某对孩子不闻不顾,对孩子的心理和生活都产生了严重影响。了解案情后法官意识到,仅靠一纸判决,仍无法实现孩子权益的现实保护,遂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随后,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领到由法院、司法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联合设立在该院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安排家庭教育指导师协同进行指导。经过一番劝导,双方的矛盾明显缓解,梅某也深刻反省检讨自己,表示重拾对小烨的母爱。最终双方商定,梅某每月承担抚养费200元,每季度来金湖探望陪伴小烨一次。
据了解,当天一家三口还吃了一顿久违的“团圆饭”。(伍晓伟 胡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