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珠海王女士在购买位于金湾的天茂领航湾的一套一手房时,遭遇年前217万元,年后要“涨价16万”,她面对这一离奇遭遇,先后向金湾区住建局、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等平台投诉,不过均未获得解决。
涉事楼盘
王女士告诉记者,金湾区住建局相关人士给她一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其中第三条为“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并指引王女士找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湾区住建局回应:
南都记者致电金湾区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已经和业务室沟通,不方便接受采访。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认为,“王女士与开发商的购房纠纷,应属于民事纠纷”,因此未予受理。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开发商销售人员在卖房时同时签订认筹协议和认购协议是否合规,建议王女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2、建议王女士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书等资料时,要保存原件并要求开发商盖上公章。针对王女士与开发商的纠纷问题,如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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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李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