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37卷,汉纪二十九
王莽建国四年(壬申,公元12年)
莽至明堂,下书:“以洛陽为东都,常安为西都。邦畿连体,各有采、任。州从《禹贡》为九;爵从周氏为五。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以俟有功。诸公一同,有众万户;其余以是为差。今已受封者,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五十一人;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佣作者。【译文】
王莽到明堂下诏:“把洛陽定为东都,常安定为西都。国家疆域联合一体,男女各有封地。遵从《禹贡》的记载,全国划为九州。依照周王朝制度,分为五等爵位,共一千八百个封国,附城的数量也是如此,以等待有功之士。凡是公爵,一律平等,封一万户人家。其他爵位,由此等差而下。现在已经受封的,公侯及以下共七百九十六人,附城一千五百五十一人。只因户籍地簿还没有调查测量完竣,没有授予封地。所以暂且让他们向属于大司农的都内专领薪俸,每月钱数千。”诸侯都贫困,有的甚至受雇为人做工。
物以稀为贵,东西少才能上得去价格。
如钻石就是碳原子排列奇特,但成分上和普通的炭、碳、石墨都一样。
虽然其储量极大,但是因为发行采销高度垄断,又大搞饥饿营销,再赋予别样意义(爱情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自然价格就上去了(一克拉上万,是黄金的好几十倍)。
如果真的钻石具有稀缺性,那么为什么各国储存的是黄金为什么不是钻石?这里面你细想。
扯远了,回到正题。
上面材料中,王莽把本应非常稀缺、值钱的爵位搞得烂大街。
当然,也不能全怪王莽,这个东西有个发展过程。
在刘邦时代,为了让功臣们安心力挺自己的儿子,弄了个白马之盟“非刘不王,非功不爵”。
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当时军功集团的利益,也让军功、爵位极其稀缺,想得到极难。
当年汉景帝想通过给匈奴投降派封爵实现统战肢解,就被军功集团二代掌门人周亚夫给怼了回去。
后来经过汉景帝、汉武帝初期,原来刘邦时代军功集团凋零,能拿得出手台面人物也没了自然也开始松动,诸如一些外戚也获得封爵,进而成为丞相。
汉武帝之后的昭、宣、元时期,非功而获得封爵逐渐开始多了起来。
到了汉成帝、汉哀帝时代,这个问题越发明显,王氏外戚一次性五个封侯,丁傅外戚大规模封侯。
侯爵开始变得不值钱,甚至变为朝堂权力斗争、利益交易的一种武器。只不过彼时的爵位,
从有功才封逐渐扩大的,皇帝的亲属、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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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王莽这里,那些个封侯早已经没有汉初封侯的含金量。
尤其是材料中王莽这样一搞,封爵体系彻底崩塌。
其一,封爵多。没有稀缺性,含金量低,有见识者并不觉得这个东西有吸引力。
其二,落实不下去。虽然给了封爵,但是就是一个口头支票,实际的好处没有。比如“诸侯皆困乏,至有佣作者。”得到封爵的人居然穷困到给别人做佣人,何其讽刺。
其三,强行削平。封爵有关内侯、列侯之区别,而各种侯之下也有封邑多寡的区别,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个不一样。
现在王莽用一个"诸公一同,有众万户;其余以是为差。"来标准化统一化。
意思就是,按照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划分,每个等级不一样。
这就意味着原来多了要减少,当然少的也增多。
好坏参半,原本好事变成有部分人不高兴要受损。
当然,王莽对于封爵这系统还是有一点做得不错的。
州从《禹贡》为九;爵从周氏为五。
诸公一同,有众万户;其余以是为差。
强行校平是对历史包袱的处理,但是从未来来看,规定好封爵的等级制度,形成不等层级何尝不是体现差别待遇,激发有功者向上。
当然,前提是这套封爵系统执行得起来,有足够的执行力去执行。
可惜,在王莽手上搞不下去。
咱们从王莽搞这一套东西抽离出来,有些要正面看,比如等级差,也有要从反面来看,比如能否落实、稀缺性等等。
所提炼出来的东西和职场奖励以及游戏中的奖励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涉及到奖励制度的4个关键要素。
其一,有等级差。不能搞平均主义,要搞出阶梯,最低是什么,最高又是什么。以此作为激励,让参与者知道,自己能够获得什么,而最低的获得之后,贪念欲望又激励着向更高的冲。
其二,能够落实。制度最重要的是落实,再好的奖励制度,要是落实不下去等于没有。而所谓的落实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参与者获得奖励能够落实,即他能够通过自己努力,哪怕有一点难度都行,要是你给他定的标准太容易则失去稀缺,太难则是你压根就不想给别人,故意吊着。另一方面参与者够到标准后,执行落实要坚决,不能说人家达到了,你推三阻四不想给,这就叫放人鸽子忽悠人、自绝于人!其三,具有稀缺。这就是奖励内容具备一定稀缺性,越往上越要如此。如果太常见、太普通,能够从别的地方获得,那么奖励就不具备吸引能力,奖励制度也无法激发出生产力。
最好就是,他想要的,只有你能给。这一点参照《管子·国蓄》,《商君书·弱民》中提到的“利出一孔”。
其四,体现差异。所谓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最终奖励待遇落实体现差异,并不是说数量,而是说表现形式,钱、物、荣誉、职位、机会、平台等等这些都是差异的体现。另一方面则是奖励制度取向,比如销售额、项目、成本等等一系列的。
这些东西组合起来构成奖励制度,而最终目的也只有一个,就是以前说的,所谓奖励并不是为了答谢过往的功劳,而是将人的私欲与组织利益去向相结合,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