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男女主人公回到女主家,女人脱靴子,通过男主角的目光,写出情欲的升温。
“她靠着切菜台,用一只脚站着,俯身脱下一只靴子,然后换那只赤脚站着,以同样的程序脱另一只靴子……那天看着她脱靴子的时候是他记忆中最肉感的时刻。为什么,这不重要。这不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分析破坏完整性。有些事物,有魔力的事物,就是得保持完整性。如果你把它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分开来看,它就消失了。’他是这样说的。”
然后又是点烟描写:“他拿出一包骆驼牌香烟来,向她伸过去。她拿了一支,并注意到微微有点潮湿,是他出汗浸的。同样的程序。他拿着金色吉波打火机,她为稳住打火机碰到了他的手,指间触到了他的皮肤,然后坐回去。香烟味道美妙无比,她微微笑了。”
两次点烟,一次在罗伯特车里,一次在弗朗西斯卡厨房。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就是“两性相吸”的原始调情:有手指触碰,有身体味道,有色,有声……调动了读者五官的体验,隐藏着性挑逗。在这里,两次点烟的细节绝对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种递进式的,且伴随着心理描写,一次比一次“撩人”。
再回到厨房,有香烟、啤酒,刚才在桥边罗伯特给弗朗西斯卡采的野花,两人举杯……后面的一切已经顺理成章,别说弗朗西斯卡有些招架不住,是个正常人都会招架不住。
当然了,文学作品除了调动人们感观层面的欲望,更重要的是触动人的灵魂。所以,这本小说里的所谓肉欲描写只是一道开胃菜,不可或缺,但绝对不是主菜。因为,接下来便有了诗歌与哲学。
晚饭后两人去散步,提到叶芝的诗:“银色苹果是月光,金色苹果是太阳。”叶芝是爱尔兰诗人,给后人留下《当你老了》等伤感又充满爱的诗歌。他的现实主义、简洁精练、刺激感官、充满美感和魔力的文学风格,让人着迷。因为对深具哲思灵性的诗歌的欣赏,两颗心灵更靠近了。
罗伯特临走之前,两人之间的荷尔蒙因为白兰地的作用,灵与肉的结合已经呼之欲出了。
于是下面的发展不用赘述,一切都是水到渠成,顺其自然,一点不牵强,一点不用为道德担心。因为纯粹,他们之间的情感已经超越了道德的束缚,超越了世俗的眼光;完全不用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一切只要自然流露。
说到这里,也许你会觉得作者这种大逆不道是危险的,怀疑这本书居心叵测和其社会价值。但后面的发展却让读者和主人公带着注定的遗憾、同情和叹息。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