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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劳动者 规章制度 认定 违反

浅析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认定问题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20 08:36:03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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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 莹

规章制度又称为工作规则,是对双方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行为规范,属于劳动合同履约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实践中,常有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原告王某2005年8月入职被告单位。双方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销售岗位。后被告拟将原告从对接经销商调岗至对接大型卖场,原告未予同意,双方磋商未果。原告通过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向包括总经理在内30余名人员群发电子邮件表达不满,邮件内容还包括对于上司马某某(电子邮件中为真实姓名)不合规行为实名举报等。2021年6月,被告以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散布不实信息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秩序,严重违反被告的《就业规则》为由,向工会提出要求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工会予以同意。被告向原告作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

法院一审认为,原告通过内部系统群发电子邮件表达诉求方式虽有不妥,但《就业规则》中对于系统群发电邮未明确为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就业规则》规定,协商一致可以合理调整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故被告欲将原告调岗,因两个岗位工作内容不同,奖金考核体系亦不同,在协商一致下才可调整。虽被告已与原告磋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表达对于调岗异议,并对上司举报,并不属于《就业规则》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故被告向原告作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官说法】

对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合法性,应从三方面考量:

一、规章制度内容及制订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规章制度虽是用人单位自主意志体现,但应依法制订,防止单位订立规章制度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不合理负担。

二、劳动者对于规章制度内容应明确知悉。因规章制度轻则涉及劳动者奖惩,重则影响劳动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如果在劳动者不知悉的情况下,依据规章制度处罚明显不公。对此单位应举证证明已将规章制度的内容明确告知劳动者。

三、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情形。用人单位应举证予以证明,同时应考虑不同行业、岗位特点,违纪行为严重程度及违反频率等综合评判。既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应充分考虑用工自主权,作出符合法理、合乎情理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