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三川
日前,浙江湖州一女子去银行存5万元现金,却被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而当该女子改存4.99万元后,不仅顺利完成了存款,还被银行送了一桶油。
一时间,“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的话题登上热搜。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这大概率还是为了管控风险。背后可能有两方面的考虑:
相对于线上转账,现金的流动更难监管,可追溯性不高;
移动支付普及化之后,正常情况下,大额现金存款并不普遍,需要重点监测。
为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去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其中的确有明文规定:“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银行的做法虽有政策背景,但并不代表可以“随意发挥”。
其一,《办法》提出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要登记,但并没有让客户提交收入证明的具体要求;
其二,原定于去年3月起施行的《办法》发布不久后,已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其三,有媒体日前咨询18家商业银行得知,现阶段并未有银行明确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等资料,这多少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事实上,《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金融机构执行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的现金存取款业务,且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
也就是说,哪怕《办法》没有暂缓施行,银行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要求出具收入证明,也是在私自加码。
银行固然需要配合预防、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但监管的成本不宜过多地转嫁到储户身上。
这既不符合商业银行法中“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基本原则,也有违“减证便民”的政策导向。
【作者】 吴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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