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临淄公安成功打掉一帮信犯罪团伙
2023年3月7日上午, 临淄公安分局接上级推送线索:一团伙利用GOIP设备在临淄区某酒店作案。
接线索后,分局刑侦大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大队和新型犯罪研究中心20余名警力,赶赴酒店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7人,查获作案手机8部。
经审讯,涉案人员对利用手机组装GOIP设备后提供给电诈团伙远程控制拨打诈骗电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处理。
普法小贴士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怎样算提供帮助?
除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直接明确规定的“提供帮助”的行为类型外,《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第七条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帮助”行为:
(1)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2)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如何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01
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 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
02
广大群众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03
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U盾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临淄警界、临淄融媒
责任编辑:袁菲菲
责任审核: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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