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所载乐歌,本为两周礼仪的用乐与歌舞的歌词,要对其诗义进行清晰的解读,需要回到历史现场,结合两周礼乐制度,从礼义、乐义对其施用场景进行还原,方才能够理解诗之本义。受长期的经学阐释遮蔽,《诗经》中诸多诗篇的礼义、乐义被曲解,这就需要跳出传统的经学解读,从文字训诂、礼乐制度、历史事件等角度对其进行诗义重诂。
《诗经》解读的困境
《诗经》难解,一在于断章取义,孔子所谓的“不学《诗》,无以言”,可知春秋学者称引赋诗,各取所需而望文生义,使得诗之原初义渐远而文本义得以强化。孟子时诗之原初义渐以失传,其只能“以意逆志”推论之。荀子的引诗证言,将断章取义从外交场合的交流意会转化为学术论著中的引经据典,断章所取之义,便脱离了诗作为乐歌、用于礼仪的原初意义,而成为仅剩下道德赋能、语言赋义的文本形态。其文本义随引用者的理解而随意游移。二在于汉儒经解。两汉经学的最大功能,不是求其真论其实,而是借助前代经典形成一套理论体系,为汉王朝的国家治理提供学理支撑。以《禹贡》治河,借助历史经验管理水道;以《洪范》察变,形成五行学说确定天人秩序;以《春秋》决狱,建构历史价值观用以评骘行政得失,三者皆直面客观现实而能够引证。而以三百篇为谏书,在赋予了《诗》的政治经典性地位的同时,也使得《诗》失去了求真求实的必然性,与时俱进地跟着政治学说在不断调整,从辨风知政、补察民情的王道之作被解读为言颂美先王、讽刺昏庸的衽席之说。今传毛诗的立意,便是寻求诗篇的施用功能,将之确定为美或刺,并将之系于时世,既作为解读的条件,又为用诗者提供一个按图索骥的内在依据,郑笺、孔疏循毛诗而下,其不仅固化了汉儒的阐释,而且以经学的形态强化了《诗经》解读的稳定性。
宋儒最能体会汉儒借助经典稳定世道、引导人心的用意,但其不能不面对唐以诗赋取士、宋以策论科考的新需求。汉王朝奉若神明高高在上的经典文本,其知识体系及其学说已经在史学、子学、玄学、释道的传承之中被重构、被阐释,汉儒在五经中寄托的政治理想、价值认同、制度建构以及文本阐释已经无法面对近世的读书人,更无力像汉代那样作为经验提供给帝国用于国家治理。宋代的疑经风气,与其说是对汉儒解经的反思,毋宁说是宋儒对经学传统的自救。他们是在维持经学地位的前提下,对汉儒的不合理的阐释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发明或者完善。朱熹《诗集传》中对汉儒曲解之诗有所解放,但对“郑卫之诗”要比汉儒更加深恶痛绝。宋儒改良式的解经,是对汉儒经说的修订,其所打开的门径,却成为明清怀疑、放弃《诗经》经解并自立新说的坦途。
《诗经》的礼义与乐义
礼义是对礼制、礼仪的用意进行描述。《礼记》言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便是解释《仪礼》中礼制、礼仪中蕴含的诸多含义,并以《祭法》言祭祀方法、对象、场所等制度,以《祭义》言祭祀所体现的社会秩序、伦理赋义和道德附加。我们用礼义来观察《诗经》相关诗篇所体现的礼制、礼仪用意,以明确诗作形成的历史语境。三颂用于宗庙祭祀、二雅用于朝廷之礼,十五国风作为乡乐,亦用于士大夫的日常礼仪,这些诗作在商周时期的施用场合及其施用方式,决定了其结构形态、表达视角与言说方式。将《诗经》中诸多诗篇置于具体的礼制中考察,考证其中所言的服制、乘舆、祭品、礼器、物候等方面所存留的制度细节,可以一斑窥豹地还原其施用的场合及其礼义,从而对诗作的生成语境进行更为明确的解读,这是还原《诗经》所处礼乐制度的第一步,也是理清诗作原初意义的关键。其中,郊天祀地作为天子专用的祭祀,社祀、方祀、山川之祀作为诸侯和大夫以下阶层最高的祭祀,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祭祀礼俗,自上而下地存在于《诗经》时代,其祭礼、祭品、祭仪、祭器、祭法等制度描述存留于《诗经》文本,在与其他文本记述的比照之中,便能还原出诸多诗作的施用场合,从礼义的角度对诗旨进行明确的界定。
乐义是乐歌的施用场合、施用方式、演唱身份、表达指向。作为歌诗的三百篇,施用于周代宗庙、郊社、藉耕、舞雩、飨燕、婚媾、行役、凶荒等众多场合。由于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左传》常事不书,《仪礼》为士礼,《周官》《礼记》晚出,周礼制度不明,周礼用乐细节更乏详载,郑玄或言及乐义,则多用三礼之说,以言诗事,能明者详加申说,不明者则失诂。宋戴埴曾言以言求《诗》不若以乐求《诗》,方能理清诸多困惑。周乐失传,汉乐不兴,遂使得汉儒解诗,忽略乐制、乐用、乐时、乐仪而只能就乐德言之,由于其解诗以求美、刺,乐德常被转化为道德伦理,使得作为乐歌的乐义被彻底无视。社祀为汉儒所不明,社祀用乐则更乏详解,即便《周礼》言用凯乐于社,《礼记》言用乐于山川社稷,《左传》等载祓社歌舞之事,汉儒较少论及《诗经》社祀、方祀、山川之祀、行祀之歌的乐义。在土地之祀的礼制考证中,考察相关乐歌的生成机制,进而分析其施用的场合,再由此观察其被固定化、程式化之后作为礼仪用乐的施用方式,不仅可以理解相关乐歌的题旨,而且能够还原出社祀用乐的基本方式,从而对周乐诸多细节进行考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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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诗义与经义
诗义是歌诗的文本义,这是我们考证诗作礼义、乐义赖以入手的有限文本。乐歌的简明扼要且以抒情为主,如果不放在特定的制度语境、施用场合或者情感氛围之中,我们很难判断出其明确指向,就像现在的诸多经典歌曲本有着特定的创作用意、形成背景和施用场合,当抽取出来作为名曲演奏、作为声歌传唱、作为文本流传时,我们便只能就其表层的言辞、声情与乐感体察其义,而不太深究其原初之义。孔子的弦歌三百、孟子的以意逆志、荀子引诗证言、董仲舒的诗无达诂之说,以及此后汉儒采春秋杂说而注《诗》,便能看出作为礼仪用乐的诗、作为乐歌的诗,在失去礼义、乐义之后只以文本存在时,其便成为可以无穷阐释的开放文本,形成了烦琐而相互抵牾、周密却支离破碎的说解。这就需要我们格外珍惜诗作文本中所残留的礼制信息和乐用信息,对诗作的原初用意进行辨析,结合西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学者引诗、说诗、论诗时对诗文本的阐释、理解和论述,观察其与四家诗说特别是毛诗、郑笺的差异之处,在细微的差异处观察诗义的不同,尽最大可能地寻绎出原初诗义。这样洞察幽微的辨析和考证,是穿越经解回归历史现场的时空之梭,能够让我们在经解之外形成更为稳妥的诗解,而避免望文生义的直觉赏鉴。
经义作为汉儒着力建构并得到历代儒生补益的阐释系统,是我们展开讨论不得不面对的经典成说。其经典性体现在,我们所言及的礼制乐义,其或多或少皆有涉及;我们展开的考证,便有这样那样的训诂,我们想要保持距离却无法逃避,这就注定了我们有时采信其说,有时又辩驳其说,很容易让读者觉得我们是采用六经注我的方式,有选择地利用经解。其成说在于,在经学一统的时代,所有的经学家常选择信从经说的方式改良经说,传统经说的漏洞被无数天才进行了补充,这使得经解的篱笆越扎越牢。20世纪以来的废经之风,使得经解大厦不再熠熠生辉;但废经所采用的文本直解而形成的浅显,反而使得学者更愿意回望经解大厦的巍峨而心生倾慕,借助经解深厚学养,并再次滋生出诸多新的曲全之说,使得有些看似松动的结论再次被黏合,维持着经解的根正苗红。我们研究的重心在于穿越经解而回归到《诗经》时代,对作为乐歌的诗义、乐义和礼义进行回溯,其中为汉儒所阐明的制度、乐用及其诗篇,是我们讨论的立足点。而汉儒所遮蔽、误读和忽略的诗义、乐义和礼义,则是我们研究着力之处。至少在这一阶段研究,我们还是在遵从经典成说的基础上,对相关乐歌作的生成机制尽可能真实地还原,从而对其诗义、乐义、礼义进行恰如其分的解读。(曹胜高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