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梁启超就是刚。他自己也说,这是古今中外,闻所未闻。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照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婚礼证词一开篇就直抒胸臆,表达了这是不中听的话,别指望我说什么恭维的客套话。
这个婚礼发生在1926年10月3日,北京,喜结连理的新人是徐志摩和陆小曼。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这简直就是对徐志摩全方位的非常严厉的批评,新郎官心里不爽也只能暗自忍着,谁让他是自己的老师呢?
梁启超是徐志摩的老师,他说自己爱这个学生,爱他的聪明和才学,但也因为这个学生狂热的浪漫和追求爱情的不管不顾,让梁启超大为恼火。也许这就是“爱之深责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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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
好不容易熄灭了他在爱子梁思成和其未婚妻林徽因之间的“危险的火焰”,没想到徐志摩转身和有夫之妇陆小曼擦出狂热的爱情火花,闹得满城风雨,成为当时北京城的一大丑闻。这时的梁启超对这个学生,可谓是既爱又恨了。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梁启超对陆小曼的言辞稍微温和一点,但是也是相当严厉,且不留情面的。“不守妇道”,在1920年代,对一个女人的评价,严重性各位可以想一想。
陆小曼和徐志摩
在这种情况下,梁启超肯定是极不情愿去为这两个他认为“不道德之极”的人证婚的。那为什么徐志摩偏偏要去邀请老师来证婚呢?老师对这桩婚姻持什么态度,他应该是有自知之明的。为何还要自取其辱呢?
原因在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志摩不顾一切,一心要和陆小曼结婚,徐父也是反对的,他是老派的人,徐家之前的儿媳妇张幼仪无过错,二老十分满意。如今抛妻弃子不说,还和一个有夫之妇沾染,两人还要结婚。这在当时属于败坏家风,在道德上为人所不齿的重大事件。
徐志摩与张幼仪
于是徐父提出三个条件,徐志摩和陆小曼要结婚可以,必须做到三件事:
一、取得徐志摩原配张幼仪的谅解和同意;
二、婚礼在外举行,父母不操办;
三、婚礼必须请梁启超来证婚。
前两个都不算难事,主要是这第三个要求,让徐志摩犯了难。他不得不请胡适和张彭春去当说客,梁启超碍不过众人的情面,加上他内心对这个学生的感情,不忍他“陷于灭顶”,想劝之以忠告,才勉强答应。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话是的确不中听,一对新人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请来的宾客也是社会名流,众人听了这样的结婚证词,满座哗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尴尬的能抠出一栋别墅。如果放在现代社会,哪个证婚人说出这样“不礼貌”的话,估计早就被请下台了。但是梁启超是谁?谁敢造次呢。况且这还是徐志摩请朋友再三说情给请来的。
梁启超在写给远在美国的孩子们的信上,提到了这件事。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王庚)夫人,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足循其情。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
在信中,他以一句体己话来收尾:“我感触良多,特别写出来给思成、徽因和思忠。”
梁启超在对于子女的管束、教育、人格品性的历练上,以及对其长子梁思成的爱、对他的婚姻、他的前途的关切和操心,态度之开明、心思之细腻、言辞之真切、为之计深远,都令人印象十分深刻。他不愧是一位难得优秀的父亲。
梁思成与林徽因
只可惜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也只维持了5年,在过了最开始的热烈时期,两人在生活中开始产生很多的矛盾,我想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1931年,徐志摩乘坐飞机从上海到北京,结果飞机失事,机上所有人都不幸遇难。故事留下了一个令人唏嘘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