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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反馈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建议推荐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对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荐上报的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一、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3个)
曲靖市司法局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
会泽县司法局
二、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7人)
刘荣珍,女,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罗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碧海,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文化,曲靖市中皓公证处主任;
徐 敏,女,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麒麟区司法局建宁司法所所长;
杨 敏,女,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马龙区司法局鸡头村司法所所长;
宁美华,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宣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大庆,男,汉族,1968 年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陆良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喻道彪,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罗平县司法局富乐司法所所长。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月29日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289号
附: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中共曲靖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曲靖市司法局简要事迹
展开全文
近年来,曲靖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着力推进法治曲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本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构建了法治建设1+3规划体系、法治责任1+3制度体系和法治建设1+3指标体系,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8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调解各类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率98.6%。全市建成社区矫正综合矫正场所9个、规范化县级社区矫正中心2个、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3个。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提升,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2022年9月高分通过司法部“智慧戒毒所”实地审核验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推进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12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市创建了“枫桥式司法所”13个。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完成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建设,实现省市县乡互通;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建设完成。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简要事迹
近年来,沾益区司法局强化政治引领,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宣讲党课9次。抓实理论武装、建设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模范队伍。组织全员政治轮训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英模教育3次,全局撰写心得体会和交流发言材料150余份。围绕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强化组织保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两为四标双提升”行动、星级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优化服务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强化作风建设,努力创建政治过硬、党建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模范单位。2022年10月被评为“三星级”模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次连续两年为“优秀”。党组书记抓党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连续两年考核为“好”等次。凝聚奋进之力,奋力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和水平。强规划、勤督导、重落实、严考核,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着力推进法治创建,法治建设“两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和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先行区有力推进,“指尖式”、“点穴式”、“菜单式”等普法方式创新运用,率先在全市建成县(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建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及乡村法治文化阵地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与区人民法院共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为省市提供了典型经验,工作信息、典型材料多次被学习强国、司法部案例库及省市等媒体采用,为沾益建设曲靖先进制造基地、城乡融合示范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贡献力量。
会泽县司法局简要事迹
突出党建引领,建强战斗堡垒。始终突出党建引领,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活动,全体干警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到省市指导组肯定,多项业务走在全市前列,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经验在人民网、法制日报等媒体刊登,10余名干部受到组织提拔重用。突出牵头抓总,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建立《法治会泽建设指标体系》《法治会泽建设规划(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会泽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1+4”法治建设实施体系。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从2019年的93.69%,提升至2021年的95.79%。突出平台创新,提升普法质效。培养“法律明白人”1143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70%以上,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3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2022年荣获“2016年-2020年曲靖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突出基层基础,促进和谐稳定。全县已建成4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1156人,建成“枫桥式司法所”2个,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35起,调解成功8578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县司法局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突出司法为民,优化法律服务。共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376件、刑事案件340件,为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减免案件代理费约200余万元,案件回访率100%,满意率98%;办理公证案件1283件,其中为贫弱群体办理免费公证214件、提供上门公证服务40余次,减免费用18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解答2000余人次。2020年度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刘荣珍同志简要事迹
执业过程中,共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620余件,主要在维护妇女儿童和公益事业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2021年6月参加了“援藏律师服务团”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律师职业。我以一名党员律师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认真学习、增强 、坚定 、做到。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工作上服从上级组织安排、分配。2022年伊始,我们确立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核心任务,在学习二十大报告之前,我们重温了党的光辉历程,并结合自己的本质工作,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用扎实的业务功底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为自己家乡的各类人群服务,并得到了好评。
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后共计办理援助案件180件其中有110余件是涉及妇女儿童的,还有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好评。四、2021年6月主动申请参加了“援藏律师服务团”被分配到了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在高度缺氧、语言不通、饮食严重不习惯的援藏工作中我共计办理了40余件援助案件,开展了10余次普法宣传,给当地人民政府提供了50余次法律顾问,审查修改了100余份合同,为西藏部分老百姓解决了婚姻生活的难题,为当地的公检法机关完善了很多程序上问题,为当地人民政府解决了部分棘手之事。援藏工作结束时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政府政府及市司法局专门给我们援藏律师举行了欢送仪式,在欢送会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领导对我们援藏律师工作表达了充分肯定和感谢。
陈碧海同志简要事迹
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执业为民,遵守职业道德,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为政府、企业、群众提供了大量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我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学习新理论,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同时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公证业务培训。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坚定、思想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 精进,为圆满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公证是履行证明职能,是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便民利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公证建立在极高诚信度的基础上。工作中我及时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解答有关公证事项的询问,办理其他公证处委托调查的事项,一丝不苟地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认真引领当事人填写表格,针对不同公证个案制作有针对性的谈话笔录,不厌其烦的解释和引导,不让当事人多跑路、跑空路,把实事求是贯彻于公 证每一环节中,力求做到证据链完整,材料无瑕疵。依法、及时、主动、热情提供办证服务,及时制作公证文书,规范整理公证卷宗。同时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圆满细致地完成我兼任的出纳工作。本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奉献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求真务实,善于与人共事,团结合作,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维护单位形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主动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度公证业务培训并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本人承办和协办了大量公证案件,公证质量较好,没有错证、假证及不合格证,得到办证群众的肯定,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正是我工作上的优异表现,2017年1月我被任命为曲靖市中皓公证处主任,在履行好公证员职责之外,在上级的关心支持下,中皓公证处购置了新的业务用房并投入使用,公证处整个办证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群众的能力大幅提高。我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审批和质量检查,严把公证质量关,积极拓展证源,抓好业务统筹协调工作,关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得到上级和同事一致肯定,在市区司法局领导的关怀和殷殷期盼中,本人在不断成长。我将继续坚定信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在自己岗位上挥洒更多汗水,尽心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出亮点,以更好的成绩,来回报领导和同事的厚爱,以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回报社会。
徐敏同志简要事迹
自2014年担任麒麟区司法局建宁司法所所长以来,徐敏同志坚守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办事”的个人信条,凭借一颗无私的公心、一颗为民的真心,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筑起了一道平安防线。传播法律知识,她是一位好“宣传员”。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场次,拍摄的《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小视频被“学习强国”全部采用;利用抖音直播间开展网络直播普法4次,点赞数累计超过70万,受到群众一致好评。2021年建宁街道办事处被授予“全国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建宁街道古城社区被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心系群众,她是一位好“调解员”。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600余起,创新调解模式,为辖区74名调解员配备“工作包”,变“坐堂问诊”为“流动调解”,受到辖区调解员和群众的充分认可。创新建立楼栋调解室、农贸市场调解室等基层调解新模式,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回头浪子教育上,她是一名好“引路人”。8年来建宁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为零,160余名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努力,徐敏本人2020年荣获“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曲靖市“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建宁司法所被共青团曲靖市委员会命名为2022年度曲靖市“青少年维权岗”。
杨敏同志简要事迹
杨敏同志近年来在鸡头村街道辖区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宣讲260余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次,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在吴官田社区四组依托“三治融合”为基础,建立了“法治小院”,通过“红色治安队”“金色调解队”“蓝色护管队”“绿色服务队”“橙色法宣队”五色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的有效路径,也打通了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在鸡头村小学通过街道自筹资金建设鸡头村小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扩大了辖区多元化普法宣传阵地。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司法所联合街道相关单位,每月20日定期组织调解员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及时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处化解。近三年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80余起,涉案标的达1000万以上。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每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谈话,及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2021年鸡头村司法所被评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并于10月在鸡头村司法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枫桥式”司法所现场会。
宁美华同志简要事迹
宁美华同志1999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教育、团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工作。20余年来,她扎根基础,耕耘基础,始终保持勤学奋进的学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践行初心使命,谦虚谨慎,扎实工作,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就是一面旗帜;2013年到司法局工作后,宁美华同志立足岗位、扎实苦干,面对新任务新形势,大胆创新,做出了大量具有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生动展现了平凡岗位上的不凡精彩。
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开通“法治宣威”电台普法栏目,创办“宣威普法”微信公众号,2014年,宣威市普法工作被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市、区)。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386个,实现了市乡村全覆盖。深入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今年以来,通过平台体系服务群众8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467件,法律援助案件488件,司法鉴定业务766件,人民调解案件1058件。
推动人民律师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律师工作,完善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设党支部6个,均完成规范化达标建设,打造了一去听党话、跟党走的人民律师队伍。全市12个律师事务所93名执业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64件,为83家行政、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抓好“防疫有我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做好涉疫法律服务;今年共组建疫情防控工作组7组156人在7个工作点参加疫情防控。
龚大庆同志简要事迹
龚大庆,男,50岁,中国共产党党员。1988年12月高中毕业后参加招干考试进入三岔河镇法律服务所工作,由于工作突出,1992年3月调入司法局工作,进入司法行政系统34年来,他满怀对司法行政事业的热爱,始终保持“工作无大小,件件连大局”的责任心,积极钻研,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县司法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理念,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服务、参谋作用,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担任主任以来,牢固树立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敬业爱岗,甘当配角,沉心静气,埋头苦干。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四种关系”,争当“四员”。即到位不越位;超前不抢前;献策不决策;出力不出名。当好参谋员、协调员、服务员和督查员。多年来,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我加压,经常加班加点撰写材料。2018年以来,起草文件、材料600余份,编辑、整理、审核信息(简报)300余份。此外,还兼任着司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保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还担负着“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平台、爱国卫生等工作职责,工作中履职尽责,亲力亲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龚大庆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多次带病坚持工作,2020年2 月疫情防控中,在右手大拇指患腱鞘炎不能动弹,疼痛难忍、需要到医院治疗和休息的情况下,他依然坚守岗位,任劳任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喻道彪同志简要事迹
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安全员”。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借助手机网络监管平台,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微信视频、定位打卡等方式进行了定期定位监控,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天候零距离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入户走访,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和困难、需求。
做依法治理的“协调员”。按照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进镇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厂矿、社区、村寨、校园、宗教场所,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召开会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好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做人民调解的“指导员”。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点多、面广、量大、内容复杂等实际,加强调解组织力量,驻村工作队、乡贤、宗教人士、退休老干部等队伍组织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矛盾调处方面的优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让矛盾“小调解”撑起社会稳定“大和谐”。
做党委政府的“助理员”。一是站稳立场,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二是生命至上,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2月虽然因工受伤,依然拄拐跛脚奋战在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走访等基层司法行政一线。
END
来源| 中共曲靖市司法局委员会
审核| 解佳丽
编辑| 曲靖市普法编辑组
邮箱| qujing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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