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文学原著改编成影视作品的问题一直被大家讨论,反正整体感觉就是没有一部文学改编作品让“原著党”满意的,越是网络文学作品,吵吵的越多。其实恰恰相反,网络文学本身水平就低,以我的观点来看,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都超越了原著作品本身。譬如像郑晓龙老师导演的一系列作品,像《甄嬛传》本身艺术性和文学性都超越了原著本身。还有《鬼吹灯》系列在艺术性上也大都超越了作品本身。之所以很多网络文学“原著党”有这个错觉是因为这些群体本身的欣赏水平低导致的。
还有人说“不忠实于”原著这样的观点,这更是无稽之谈,本身影视和文学本来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没有一部作品可以做到忠实原著。另外影视本身就是对于文学的二次创作,何来“忠实”一说?就像文学不必忠实于史书,而史书更是更“史实”相差很远。
1、电影(包括电视等内容形式)被发明以来首先是作为娱乐形式存在的,直到今天影视作品的首要属性依然是“娱乐”大众为主,这是作为影视内容的第一属性。后期随着很多艺术家的加入,电影慢慢的成为了一种艺术形式。这也跟历史上其他艺术形式相类似。马克思的文艺理论语艺术起源于劳动,而另外一种说法是艺术起源于宗教。不管起源于什么,艺术的外在形式一定是具备娱乐性,否则就不具备广泛传播的条件。
2、作为第七艺术的电影成立以来,是其他各种艺术的综合:文学、雕塑、音乐、舞蹈、舞台表演等等,但是电影艺术作为一种声光电的综合艺术形式,一定是弱于其他单项艺术形式的。不管是文学性和还有音乐、表演上都要无法跟其他单一艺术形式相比较。这么说吧,能把电影当做艺术来崇拜的人大多没什么文化水平,因为很难在其他单项艺术上有深度审美,所以退而求其次追求电影艺术。但凡有点文化修养谁看电影啊,哪怕是文艺电影,这在欧洲是很普遍的文化价值观。影视这种浅显的艺术形式总归还是娱乐性为主的,真正的深层艺术形式一定是文学、音乐、美术。这在互联网领域叫“垂直细分时代”,垂直细分的一定要比“门户”的专业性强,也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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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以在大多数的文学改编电影作品中,几乎没有“原著党”会满意这种改变,这是因为审美深度的降低,想象空间的禁锢而导致的。或者说文学的“娱乐化”就是电影,但是这也是电影的好处,就是把文学变成了更加浅显易懂的声光电的视觉艺术,利于传播。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很烂的文学小说也因为导演的伟大而让作品变得“升维”了,增加了很多文学性。